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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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名氣老律師陳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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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筆隨心智
這要分兩種情形加以區分:一種是被公眾的。就比如在一些偶發事件中因為其言行而被推入公眾視野、甚至就此走紅的。另一種是心心念念想要走紅並如願闖入公眾視野的。
對前一種,我覺得無須苛責什麼。畢竟當事人本身就沒有主觀意願,如後續不加炒作,過段時間自然也就沉寂了。
而對後一種,則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個不遺餘力闖入公眾視線的人,少不了追名逐利,而帶著這種功利思想穿行於公眾之中,其正面效應固然存在,然負面影響亦不可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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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皓月2209
把基本的做好就不錯了,問題是很多人連基本的都做不好!演員中象陳道明,唱歌的如楊洪基,這些可稱藝術家,他們行為檢典,言語適當。看看未富先霸的劉露,偷稅漏稅的範爺,這些就叫戲子,他們有起碼的道徳嗎?
公眾人物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區別,如果要求公眾人物去承擔更大的道德責任,這是不公平的。但是,作為公眾人物應該懂得由於自己是有影響的人物,所以,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應該謹慎,而不應該以違反社會的道德或者法律規則或破某種失衡來顯示自己的公眾人物形象式地位,這是關鍵。當人們遇到很多社會問題的時候,社會大眾希望公眾人物多承擔一些責任,實際上是他們對公眾人物的崇拜後的一種期望值,這種期望也是合理的。作為公眾人物也是應該理解的,應給予相應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