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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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女漢情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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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潭說遊
雖然我們以前是夫妻,但是現在早已離婚四年之久,並且現在我也有自己的新生活了,請你以後不要再打擾我了,這樣不管對誰都有好處,你也應該重新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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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憑海牧風
如果你們倆個還有感情,特別是你對他還接受的話,你們就再複合,如果你心裡確實沒有他了,建議還是讓他離開這個家,如果不及時說開,時間長了對你對孩子對家人都不好。個人建議,關鍵還在於你自己決定。
離婚4年後,前夫走投無路搬回來住,離婚不離家,我如何回絕?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他真的是窮困潦倒,如果真的是走投無路,本著人性的本能,畢竟來說是你孩子的父親,也可以收留他,但是千萬不要再產生感情的糾葛,否則那就當沒離婚。
不要擁有肉體的衝動,那樣只會讓你更加的欲罷不能,讓你陷入感情的漩渦一輩子會終身讓你痛苦,會影響你現有的生活。雖然是清白的,但是因為畢竟是曾經的夫妻,總是會讓人說三道四,總是會讓人想入非非的。世俗的眼光總是會讓人感到難以適應。
最理智的做法是一刀兩斷,不給他任何的機會,畢竟都已經離婚分手,男女有別,不可能再存在任何的感情,一種死灰復燃一種舊情纏綿,如果真的有感情,那就在一起生活,那就復婚吧,畢竟來說曾經夫妻一場。
家庭需要兩個人共同來經營,如果離婚了,雙方都有一些傷痛都有一些反省悔過,就給對方一次機會。實在傷透了心,沒有任何的意義過下去,那就用不著和他來往了。何去何從,還是看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