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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岸芷汀蘭正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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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車險理賠定損滴小軒
不出險最划算,但萬一出險了,八百塊以下沒必要報保險,因為你一報保險還漲幾百,不如算今年沒出險,明年少幾百。
小事故無人傷,可以打個電話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可能會讓你自己拍幾張照,去快處快賠中心解決,無人傷的小事故一兩天就可以獲得理賠了。
車損上萬的事故無人傷,通常理賠員直接到現場給你解決,你就不用多操心什麼,交警會給你們定責,按責任大概幾天之後就會理賠下來。
大事故有人傷是特別麻煩的,特別是人傷,車有價,車損壞多少賠多少,人的價格是漫長的,誰知道住院要多久,還有什麼精神損失誤工費等各項費用,有人傷所以理賠就比較慢,差不多要十天半個月以上。
說出險怎麼划算,千萬不能報假案,特別是找不到第三方,或者車身有小劃痕,又故意撞擊,被查出來做假,毛都沒得賠。特別涉嫌金額過大,比如把自己的豪車開荒山野嶺去點火燒了騙保費,用自燃險賠,這種涉及金額大還會附加刑事責任。
按照題意來咋一看,出險要划算,那是逆選擇,屬於保險公司所列的道德風險,有騙保嫌疑。這事可大可小,涉及金額大是會提交司法程式處理的。
我想這也許是我的誤判,只是題意精簡造成的歧義。
其實出險是誰都不想碰到的事情,個人建議:事前預防:儘量買足必要的險種,萬一碰到出險的情況,可以減少自我損失的承擔。比如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保費很低,碰到三者逃逸的事故時,就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車輛維修的損失。事中衡量:真的碰到出險了,根據事故情況和損失來衡量。出險中兩車輕微擦碰,涉及金額較少;但如果有人傷,涉及到的費用專案和金額就明顯增加。保險保的是未來未知的意外風險,我們事前買保險是為了儘量避免自己會碰到的風險情況給自己造成的損失。最划算的事情我想應該是安全行車,謹慎出行,平安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