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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崇左新視界

    在日常催收工作中,先貼單通知業主告知進行繳費時間,然後過幾天仍不見繳費的,可以打電話通知,經多次電話催收仍不繳納的,可以上門服務,如果仍拒絕繳納,物業公司可以將該戶業主起訴至法院。

    等待法院調解通知,如果當庭無法調解的將會走下一個流程,開庭審理。原判,結案,申請強制執行。

  • 2 # 鶴城老張

    對於欠繳物業費的業主,首先要找他溝通,瞭解他不交物業費的原因。

    如果業主認為物業方有過錯,對其造成了影響而未妥善解決,那麼物業方應該自我批評,及時糾正錯誤,給業主一個滿意的處理結果。我相信,業主也是通情達理的,物業辦的事情讓他滿意了,他不會欠那點物業費的。

    當然了,不排除一些業主惡意欠費的情況。部分業主因各種原因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或者是對物業服務範圍不瞭解,把本不是物業的問題歸結到物業頭上,以拒交物業費來表示不滿,當然這是不對的。

    對於這樣的業主,最好是下達書面繳費通知單,限期交納物業費。經多次催繳業主仍舊無動於衷的,可以下律師函催收。

    如果律師函也不起作用,那麼這種人就屬於老賴了!只能上法院起訴他。當然,物業方要保留前期催收證據提交給法庭,爭取法院的支援。

    總而言之,物業公司在催收物業費過程中要做到先禮後兵,公司是來求財的,不是來樹敵的。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與業主法庭相見。

  • 3 # 賢面佛心

    只要物業是按平等自願的服務合同提供了服務,收費理所當然,不交費的業主只有起訴他,法治社會按法定程式處理問題,應該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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