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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吳夢

    出生證明的樣本一般是這樣的":

      證明: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證號,地址。

      然後再寫 關係人,父母,等(同上)

      特此證明

      落款

      年 月 日(蓋章)

      帶身份證,戶口本,相片,到公證處公證,即可。

      2、根據樣本,我們應該這樣來進行填寫: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況下醫院多填寫某某之子,之女字樣)。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列印就很難更改了。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裡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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