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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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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星球百科故事會
物業作為管理方是代表全體業主行使相關的管理許可權,是服務於全體業主。不能因為個別業主亂停車違反規定的行為而採取管理過當的手段加以制裁,這同樣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物業有義務和違反規定的車主進行溝通聯絡,並採取說服教育勸導的方式對待,如果此業主依然不配合工作且態度惡劣的話,物業可以採取報警以擾亂公共安全為依據由警察來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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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想你78564666
其實物業有管理責任,但什麼權利都沒有,像小區內亂停能聯合交警(給於交警處罰小區內亂停車的權力)就好管理了,首先物業(服務性質)查記錄,聯絡違停車主限時挪車、不挪通知交警處理,不能聯絡上的,拍照留證,一定時間後未開走的還是通知交警處理,這樣有幾人還敢亂停。同樣業全大件丟棄物堵塞樓道由消防處罰,亂丟垃圾、不按規定溜狗、違規裝修等都有政府部門處罰,業主的我行我素會少很多,物業也不會那麼多無奈。那肯定有很多人什麼都交政府相關部門,物業還有什麼事做?其實物業有衛生、秩序、綠化、裝置維護等很多事,交相關部門,也是物業前期介入無效後的選擇,也就是不給物業權力,但有渠道讓自我利益為中心物主受罰,小區自然就會管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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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c潤
1.先通知挪車。
2.無法聯絡上或者車主拒絕挪車就可以進行鎖車。
記住小區不是個人的,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按道理,物業鎖車和車主亂停車一樣,都不可以。
但如果車主亂停車了,那麼想以此指責物業不守法?隨便你嘍
大家都不是傻子,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事,說說就行了,別真的以為自己是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