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遇到過一個類似的問題,我回答過,我覺得可以照搬過來。
首先,從法律層面來說,具體細節我們不知道所以不能妄下定論說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設想一下,如果死者只是正常去赴宴,身體也沒有什麼明顯的不宜飲酒的情況,那他吃飯、喝酒都屬於正常,出現了其他情況,如猝死,也只能算意外,同桌沒什麼責任。但是如果這樣設想:死者身體體質不佳,不能飲酒,同桌勸酒者也對此知情,但是偏偏非要硬逼著死者喝,法理層面來看,最終受傷結果的發生,最大的推動因素就是玩命勸酒。這種情況下,很有可能就會對同桌勸酒者定責。不過,就此問題描述的內容來看,默默喝酒的人不存在這種行為,可以排除法律責任。
其次,從情理層面來說,法不外乎人情,無論最終確定這個默默飲酒的人是否負有責任,說實話可能都需要對死者家屬進行一定的金錢慰問,只不過這個金錢會因默默飲酒者有責無責分為補償性還是賠償性的。如果是補償性的,對於金額不做限制,死者家屬也無權要求,這個錢僅僅是出於道義和慰問。
最後,換個角度,從社會情誼角度來看,如果死者家屬真的對默默飲酒者提起訴訟。我覺得稍顯過度,在這個事件中,默默飲酒者沒有言語相勸,對事件的發生沒有任何推動,甚至可能與死者都完全不認識,從法理、情理角度來說,默默飲酒者都沒有責任。
之前遇到過一個類似的問題,我回答過,我覺得可以照搬過來。
首先,從法律層面來說,具體細節我們不知道所以不能妄下定論說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設想一下,如果死者只是正常去赴宴,身體也沒有什麼明顯的不宜飲酒的情況,那他吃飯、喝酒都屬於正常,出現了其他情況,如猝死,也只能算意外,同桌沒什麼責任。但是如果這樣設想:死者身體體質不佳,不能飲酒,同桌勸酒者也對此知情,但是偏偏非要硬逼著死者喝,法理層面來看,最終受傷結果的發生,最大的推動因素就是玩命勸酒。這種情況下,很有可能就會對同桌勸酒者定責。不過,就此問題描述的內容來看,默默喝酒的人不存在這種行為,可以排除法律責任。
其次,從情理層面來說,法不外乎人情,無論最終確定這個默默飲酒的人是否負有責任,說實話可能都需要對死者家屬進行一定的金錢慰問,只不過這個金錢會因默默飲酒者有責無責分為補償性還是賠償性的。如果是補償性的,對於金額不做限制,死者家屬也無權要求,這個錢僅僅是出於道義和慰問。
最後,換個角度,從社會情誼角度來看,如果死者家屬真的對默默飲酒者提起訴訟。我覺得稍顯過度,在這個事件中,默默飲酒者沒有言語相勸,對事件的發生沒有任何推動,甚至可能與死者都完全不認識,從法理、情理角度來說,默默飲酒者都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