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在杆塔上作業時,必須使用帶保險繩的安全帶。
(2)使用安全帶前,應先檢查各個部件有無破損、變質或斷裂,不合格者嚴禁使用。(3)安全帶的腰帶應系在最大臀圍以上,靠近腰骨的部位,不能系在最大臀圍以下或腰部,以防人體從腰帶裡滑出,或損傷腰骨。
(4)圍杆帶和保險繩應可靠地系在上方牢固的構件上,圍杆帶長度要適應構件尺寸,保險繩長度應能保證在工作活動範圍內移位靈活。保險繩長度一般為1.5-2m,使用3m以上長繩時,應加緩衝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不準將鉤直接掛在不牢固物體上或安全繩上,應掛在連線環上使用。圍杆帶系掛的位置應比腰帶高或與腰帶平行,即高掛低用,不能比腰帶低,以防人體墜落時,由於衝擊力過大而損傷腰骨。
(5)當高處作業活動範圍較大,安全帶使用不便時,應使用安全繩或者速差自控
(6)安全繩或速差自控器應懸掛在工作地點附近靠上的部位,從而使工作人員在轉移工作位置時不會失去保護。
(7)在特殊的高空作業場所,因條件限制,需要將安全帶系掛在較低位置時,應與緩衝器配合使用,以減少人體墜落的衝擊力,以避免或減輕傷害。
(8)在電氣裝置瓷套管上工作,應採用升降梯,或者臂斗車作業,不得將安全帶系在套管上,以防損壞套管,或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9)除了上述不同的工作場所使用安全帶的要求外,還要在系掛安全帶時,注意防止安全帶被鋒利物割傷而造成事故。
器。
(1)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在杆塔上作業時,必須使用帶保險繩的安全帶。
(2)使用安全帶前,應先檢查各個部件有無破損、變質或斷裂,不合格者嚴禁使用。(3)安全帶的腰帶應系在最大臀圍以上,靠近腰骨的部位,不能系在最大臀圍以下或腰部,以防人體從腰帶裡滑出,或損傷腰骨。
(4)圍杆帶和保險繩應可靠地系在上方牢固的構件上,圍杆帶長度要適應構件尺寸,保險繩長度應能保證在工作活動範圍內移位靈活。保險繩長度一般為1.5-2m,使用3m以上長繩時,應加緩衝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不準將鉤直接掛在不牢固物體上或安全繩上,應掛在連線環上使用。圍杆帶系掛的位置應比腰帶高或與腰帶平行,即高掛低用,不能比腰帶低,以防人體墜落時,由於衝擊力過大而損傷腰骨。
(5)當高處作業活動範圍較大,安全帶使用不便時,應使用安全繩或者速差自控
(6)安全繩或速差自控器應懸掛在工作地點附近靠上的部位,從而使工作人員在轉移工作位置時不會失去保護。
(7)在特殊的高空作業場所,因條件限制,需要將安全帶系掛在較低位置時,應與緩衝器配合使用,以減少人體墜落的衝擊力,以避免或減輕傷害。
(8)在電氣裝置瓷套管上工作,應採用升降梯,或者臂斗車作業,不得將安全帶系在套管上,以防損壞套管,或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9)除了上述不同的工作場所使用安全帶的要求外,還要在系掛安全帶時,注意防止安全帶被鋒利物割傷而造成事故。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