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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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逍遙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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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君波
一般來講,小區的商鋪也是不讓開寵物店的,原因如下;
1、寵物狂吠擾民。
2、寵物臭味臭氣擾民。
3、潛在疾病傳染源頭。
4、衛生防疫問題。
物業公司無權限制商家經營範圍和內容,只要是合法的即可。
商鋪房東或開發商才能對商家有選擇和限制權力。
寵物店如果造成擾民,直接投訴到環保、衛生、城管部門,都有執法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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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穿越過來的ren
世界不光是你的。別那麼自私。人家沒有營業執照不會開業的。您湊活點吧。有點善心,對你和你的家人都好。說白了就是別事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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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林782
物業管理能管什麼?你和物管反映和沒有反映一樣、物業管理只管收錢不辦實事、咬了你、你必須把腿打斷、最好把打死、以防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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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波茨開羅
寵物由世界各地而來,可能帶有世界各地的地方病毒病菌寄生蟲,所以養狗家庭、寵物店或醫院是各種疑難雜症的彙集發源地,也是狂犬病毒的可疑點……。
有些寵物店與寵物醫院合開的,那就對小區居民危害更大更嚴重,寵物醫院排洩物沒有與人的醫院那樣經規範化處理,往垃圾桶一倒了事,對居民的衛生破壞、影響是明顯的、非常嚴重的,憑此一條就不應該在小區內開寵物店,還有狂叫擾民,氣味等就不再贅述。
可找工商管理局,衛生局,並提醒寵物店、寵物醫院不是一般商店、醫院,審批核準時應該考慮到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另外還可以擾民、衛生、威脅小區居民安全為由找公安解決……。
去環保舉報他狗叫擾民,去工商局舉報賣狗沒發票,去動物檢疫局舉報沒有檢疫證,如果有寵物狗看病就舉報他無證行醫。總有一個合適寵物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