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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林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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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雨SNK
女方結過婚,又與其他男人結婚?
對於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是這樣的!
女方第一次婚姻是否只結婚,沒有領證,如果只結婚,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只能算是同居,法律上不承認你們是合法夫妻,各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女的不想跟你,完全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然後再嫁人,你只有乾瞪眼的份,沒有任何辦法!
如果女方第一次結婚和你領證了,這樣性質就不同了,你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是合法的夫妻!這時候如果妻子再嫁,是需要辦理離婚證的,如果沒有,和婚外的其他男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只要你有證據,完全可以法院起訴,告她重婚罪!
關於騙婚,法律規定很籠統,婚姻詐騙,簡稱婚騙,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俗稱“放鴿子”是最常見的婚姻詐騙形式。婚姻詐騙已經演變成利用真實身份和證件進行合法登記結婚的新型詐騙,這種也是最難打擊的。
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為幌子,來騙取合法的婚姻登記,這是詐騙犯罪中的一種比較特殊的案件。
騙婚問題的規定
中國《婚姻法》規定,借婚姻騙取財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範圍,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行為以刑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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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有你90
這個問題得辯證的看待,首先得了解這個女生結婚是的背景和動機,如果她是“被婚”,可以理解,誰願意和一個不愛的人過一輩子?但是她並不是這樣做就很對,因為你這樣不聲不吭得想著和另外一個人結婚,這對當事人是不負責任也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愛可以大膽的說出來,和當事人商量解決的方案。其次,女當事人已經結了婚還想和別人結婚,這種事情在當今社會存在很多,究其原因還是和當初選擇和婚後情況息息相關,如果在彼此不瞭解的情況下閃婚,後遺症畢竟在婚後生活中慢慢顯現出來。所以我建議夫妻雙方坐下來慢慢談談,因為有了溝通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節點,實在過不下去可以和平離婚,找到彼此的真愛,沒必要痛苦的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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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民工輝哥
多讀點書啊朋友!重婚罪瞭解一下吧!要坐牢的!不結婚偷偷摸摸還可以,一但搞出小孩出來就慘了,搞不好會出人命的,會被萬人罵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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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朵行走的小花兒
這是犯罪。
在中國婚姻法的決定上,這屬於重婚,是可以定罪量刑的,如果與她結婚的人明知她有配偶還與之結婚,那麼與她結婚的人也要承擔責任的。
我想你要表達的意思,應該是女孩已經結婚了,但是有婚外戀,不過婚外戀物件並不知道女孩已婚的事實吧。
第一,我認為無論女孩的婚姻多麼不幸,與婚外戀物件的感情多麼可歌可泣,這仍然是婚內出軌,仍然是背棄了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這是不道德的。如果婚姻生活不幸福,想要逃離,完全可以先辦理離婚手續,再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第二,不管是對丈夫對家庭還是對婚外戀物件,這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如果你的感情已無法控制,愛情來得太快,確實一見鍾情了,應該及時做出決定,跟自己的丈夫說清楚,同時也要跟婚外戀物件說清楚,抱著騎驢找馬的態度想先找到退路再離婚,這是騙婚。
第三,如果女孩只是玩玩,只是以會跟第三者結婚這樣的藉口拖著,那麼這人的人品有問題。
婚姻生活不易,各人有各人的難處和委屈,但不能因為自己的婚姻不幸,就去欺騙另外一個對自己好的人,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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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辣好呷滷味
所謂結婚就是領了結婚證的,沒領結婚證只是辦個就不算是結婚!領了證愛上另外一個男人叫出軌,和那個男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屬重婚罪!如果沒領證和其他男人好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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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看要怎麼看。一:如果女方在未取得結婚證就先和男方結了婚,這樣的婚姻風險很高,此婚姻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女方哪天說變就變了,建議準備結婚的朋友要考慮清楚。女方在這種情況婚變不違法,但會受到社會的遣責的!二:如果男女雙方在取得合法的結婚證,卻在外又再次結婚,這違反婚姻法,範了重婚罪,將受法律制裁外,同時會受到社會的遣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