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繼續印刷兩萬份手冊,小彭主動請纓忙裡忙外每天工作十六小時,宣傳冊終於完工!交付後發現專案介紹與聯絡方式上有錯誤,原來是小彭原始稿件筆誤,這個訂單為公司損失了一萬多,小彭該不該處罰呢?
回覆列表
-
1 # 王晶0716
-
2 # 斯夫
這個有點奇葩,是“繼續”印刷,說明已有原件,那與小彭何干?如果是小彭負責起草宣傳冊,連專案介紹與聯絡方式這麼關鍵的內容居然出錯,公司負責人幹嘛去了?不稽核不校對嗎?如果是交待小彭負責,那就不是熱心與否的問題了。總之,問題的提出與公司的管理都有點亂。這種操作就自認倒黴吧!吃一塹長一智。
-
3 # 同欣兄弟
兩方面說吧 。 第一 好熱心錯事 公司對你很好 ,咱覺得為公司多分擔一點。這樣的公司應該會記得你的好的。
第二 如果是為了讓公司領導看的。 那很簡單 最重要的一點,一定要有足夠的能力。 不然會弄得尷尬境地。
-
4 # 知行合一合一合一
該罰,錯了就是錯了,如果不用承擔責任,下次還是犯錯。如果因此對不再勇於承擔責任了,不願意幫忙了,那這個境界也就不高了。但是在罰的同時,對於這種行為本身也要肯定,不能徹底否定,更不能說什麼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這種風涼話。
對企業熱心的人,值得留。能力不夠,出錯造成損失,想究就究,想過就過,都可以說得通。
有錯必究,賞罰分明,是一個可以肯定的做法。企業有企業的管理原則,按原則辦事,正當。
無論如何,以謀利為準的企業,規則不懂人情。無論如何,只要你給企業帶來了損失,那就罰。但主動承擔工作,肩負責任,又是必賞。二者不可或缺。
做事多,錯誤也多,成比例。也是正常。
若不考慮主動承擔責任這一茬,嚴厲懲罰,那以後大家都會躲避責任,再難有熱心做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