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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銳眼說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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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爭取平常心吧
一、你原來的房子產權不是國家的就是單位的,現在你房子的產權是你自己的!
原來單位或者國家白給你房子用或者租金極低當然配套設施裝置就能減則減了
現在不一樣了,自己的產權,要求高品質當然配套設施齊全,那就需要一些設施裝置的保養和定期檢修了
二、原來的房子普遍不高,6層都算高的了,現在動不動二十幾層三十幾層
戶數多樓層也高,這就意味著用電負荷大,用水量多,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水壓要高,還要裝配電梯,還要考慮排水問題,雷擊問題,消防及安全問題等,這就需要一些配套設施裝置來保證住進去的人能夠正常生活,這些裝置就是所謂的“特種裝置”
既然使用特種裝置了,那就必須涉及到“責任”與“責任人”!裝置的維修與養護需要錢!
涉及“責任”並明確到人了,裝置需要錢了,那就得考慮誰來“負責任”和誰來掏錢,原來企業產和公產房的責任人和付款人是產權人,房屋的使用人不用操心這些事,可現在房子都不是單位或者國家的了,變成個人了,由於整個小區的產權人眾多有可能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甚至有可能無人理睬,而且裝置的責任人與付款人必須要有,而且最好不要給國家增加負擔,那最好是由某個第三方來做,物業誕生了…
三、“物業”的誕生他不但解決了承擔相關責任,支付了相關款項,還能給國家上繳稅收,也解決了一部分人的工作,物業就開始發展壯大了,現在,中國法律就規定了“新建商品房必須要有物業公司才允許建設和售賣”的同時也出臺了“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裡也增添了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的內容
直到現在,中國還是大力提倡新建商品房由物業公司來管理或者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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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雨軒品茗2
這是個有意思的問題。我們就從二十年前說起。所謂職工房不交物業費,絕對是國企。國企職工住的房子是不是就不需要維護,不需要日常管理,也就是是不是就不需要物業管理費用?顯然不是,區別只是企業承擔了這部分費用。這個做法實際上絕對不公平。從大的方面講,國企是全體人民的國企,所有人是全體人民,給職工承擔物業費時,要不要給老闆也把物業費承擔了?恐怕承擔不起。從小的說,即便是單位福利房也不是一樣大吧?不是每個職工都享受同樣的住房面積吧?也不是人人都有吧?分房就不公平,還要把不公平維持到死?職工上班,企業支付薪酬,個人生活自己負責。如果薪酬偏低,調整薪酬。收支分清楚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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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82232
許多人不說真話,事業單位每年發物業費,取暖費,年底打到工資卡上,企業沒有,莫名其妙的要交物業費,多花錢了,誰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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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君9789920012563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小區成立自己的社群管理模式,自管自營,不好意思,只要管理有序,物業費高低業主也認可,買的就是個心情舒暢,杜絕外來物業侵入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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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執中bj1
國企家屬院(生活區)房子,享受企業在水電暖和維護方面的補貼已經有三十年了。沾便宜不能太貪心了。
現在是國務院決定"三供一業"改造移交,與原單位剝離。雖然你們心裡不舒服,但也無法抗拒國家的政策。
儘快適應吧,別想在網上獲取支援和同情,徒勞無益!
大多數人一直就沒有這種特殊待遇,能說什麼讓你受用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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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認為。三供一業停止,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
即使繼續支撐三供一業,也是不現實的,而且會帶來操作上的極為複雜性。
先來說說“二十年的職工房從來沒說物業費”一說。
職工房也同樣需要來維護,這是普通人都懂的道理。而維護職工房,不外乎是維護房屋的衛生、綠化、水電、外牆、屋頂等等,甚至有的單位還維護到了職工房內的燈泡更換,更有的單位甚至職工個人使用的水電費,都是象徵性地收一點。
那麼,這些維護職工房的成本難道不能計算出金額來嗎?顯然是可以計算出來的,那就是有多少人來維護,這些維護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等,都可以計算出來。同時,每年所為職工房付出的材料成本、水電成本等,都是可以計算出來的。把這些平均攤到這個單位的職工頭上,實際上就是職工的物業管理費,只不過,這些物業管理費是由單位來支出了,而不是由職工個人來支付。
那麼,這些費用難道真正是由單位來支付的嗎?
否也。
大家都知道,單位的價值,或者用如今的說法叫產值吧,都是由每一個職工創造的。職工通過創造產值,獲得了自己的工資,只不過,其中的一部分,並沒有發到職工的手裡,而是轉發到了單位上,之後,再由單位來支付與職工相關的各種各樣的維護費用。這也就是以前的單位職工的工資低的原因之一。但是雖然工資低,但是實際享受的福利卻並不低,只不過,僅僅是職工房的面積小一些罷了。
那麼,為什麼職工房必須要停止三供一業呢?
原因之一是,如今職工的收支大幅度增高了。當然,這僅僅是其中之一。最重要的是“房改”。也就是說,通過房政,原來的職工房,都變成了職工的私人財產了。而當房子變成了私產後,必然就存在著交易。也就是說,曾經的單位的生活區,或者叫住宿區,或者叫家屬區等等,在房改過後的一定年限後,通過房子的買賣,原來在生活區的很多職工,已經賣了房子後又到更好的小區居住生活了。而買了職工房的新的房主,已經不再是單位的職工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仍然要由單位來對房屋進行維護,那已經超出了單位的義務了。
另外,職工搬到了新的小區後,這個小區也並不都是一個單位的人,包容了不同單位、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甚至有不同國家的人,這個時候,要由單位再來負擔這個職工在新的小區的房產的維護成本,顯然已經跟時代完全不相符了。
因此說,取消三供一業,是歷史發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