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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200984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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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冰冷的機械
物業自備鍋爐供暖不足,該怎麼辦?
首先確定物業供暖的經營性質?
1,物業供暖經營,以市場行為為前提,以盈利為目的,且鍋爐裝置及其附屬設施,購置成本,管理成本,由物業自負盈虧。
2,物業牽頭,供暖裝置及其附屬設施,全由業主集資形成,物業只行使鍋爐供暖成本收取,盈虧由業主委員會負責。
前者,須按國家住建部規定,供暖質量標須達到,房屋內地面以上1.5米空間處室溫:集中供暖為:16至20度。散戶供暖為:13至17度。未達到此標準的使用者,可聯合向業主委員會申訴,由業主委員會向物業交涉協商解決。業主要求達標,如無法達標,可以降低繳費標準,或暫時拒交,直至問題解決後補繳。
室內供暖溫度的確定,由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物業供暖方三方共同確定認可,必須有儀器測量,室溫指向標準,不能憑自我感覺為據。找出供暖不足的根源,由物業及時維修解決。如室內供暖溫度,長期不達標,延續時間長,涉及業主面廣,經維修後難以達到最低供暖標準度,可由業主委員會,按雙方供暖約定,以物業違約為由,更換供暖公司。
供暖是一項民生工程,隨時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以上問題,小區業主委會及物業,不能及時解決,或拖延解決,可直接向當地縣,市人民政府投訴,解決的時間會更快。
這本應該是供熱公司的事情,但有些物業公司自備鍋爐,但又供熱不足,熱能不夠,我們可以向政府部門投訴,也可以不交取暖費,也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增加供熱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