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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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喝著可樂打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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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兆閣說
同居三年,還是二婚男友,你的心咋就這麼大啊!
不知道同居前,你倆談了多久,互相瞭解到啥程度。
同居這麼長時間,不結婚,是很不正常的事情。
說明你倆都喜歡激情,貪圖一時男歡女愛,不太考慮後果。
婚前同居,是有風險的,尤其對於女孩。
好多人覺得,結婚證不就說普普通通的一張紙。
其實,這是一個神聖的承諾,一共責任,一種約束。
你和一個二婚男孩,不領證同居三年,本身就不正常,吵吵鬧鬧也在所難免。
那麼,選擇就來了,你認真權衡一下,覺得可以繼續,就趕緊領證,正式結婚。
如果覺得在一起很痛苦那就長痛不如短痛,迅速結束同居關係,選擇分手。
總之。腳和鞋,是否適合,還是你自己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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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驍之寒也
妳放得下嗎?
如果放不下,請問冷戰的緣由是什麼,誰和誰吵架?如果是他無事生非就儘量遠離。
如果是你的話,還需要進一步瞭解細節
有過一次婚姻的男人,如果說再次面對感情還這麼不成熟,那就沒必要繼續下去了,你不覺得累嗎?婚前經常吵架冷戰,婚後可想而知。沒有歧視二婚,但是失敗的婚姻一定有原因,自己靜下來好好想想,未來幾十年一直過這樣的日子,自己能不能熬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