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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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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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552939101114
正當防衛之所以如此難以定性的根本就是對於人權的不尊重,被打了只要沒構成輕微傷,賠錢了事,從來沒有考慮過受害者心裡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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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酒82
你反抗的時候,得拿尺子測量擊打部位,打偏了不允許;你得拿秤稱,打擊力度超過對方侵犯你的力度不可以;你得在歹徒正在攻擊你的時候反抗,過後不可以反擊。剩下的自己琢磨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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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許州水深帶好救生圈
被打到沒有能力反抗時,就是重傷了,也就無所謂正當防衛了,如果還能反抗,那一定是打得還不夠重,你的反擊是超過了必要限度的,至少要以防衛過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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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變鈦牛牛
這套傷勢評定機制用了多少年了 有看到過有改進的地方嗎 如果用到無外傷刑訊手段又是怎樣評定 用到肉體虐待 精神虐待手段又怎樣評定
出題的本意可以理解,但出題時也需要必備基本的常理知識。
什麼叫打幾百個耳光,也不夠輕微傷?其實,稍微用力一些的一個耳光,就會造成臉部紅腫,及時去醫院就診讓醫生疾病證明,醫生就會以軟組織受傷給予結論,也就構成了輕微傷。
確實情況,現在對什麼情況下可以正當防衛權,不大好判斷。個人覺得吧,只要不是太嚴重的違法行為,比如持刀持械等容易造成重傷害的行為,還有就是搶劫、強姦等惡性違法犯罪行為的,建議還是報警為先,然後以防衛為主,保護自己或其他受害者的安全。
當然,很多時候都是突發性事件,人會失去理性判斷能力,而以感性為主,就會造成不必要的結果。不僅沒有很好的保護自己或他人,還會讓自己陷入牢獄之災。所以,三思而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