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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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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情365
我來分享一個故事,我的一個同事認識了一個比她小三歲的男朋友。兩個人是因為共同的一個朋友過生日,他們去KTV唱歌的時候認識的。我那個同事長的很清秀,身高也有165。而那個男的就長的比較普通,而且還有點邋里邋遢的感覺,身高也只有168左右。可能真的是緣份的原因,使他們兩個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了。
剛在一起的,前幾天。男方還經常約她去看電影,下班來接她。都是男方給錢,她當時覺得找到他是她的小幸運。
後面才過了一個來月,男方就叫她送禮物,什麼的。其實情侶間,送送禮物也是很正常的。剛開始,就像玩笑一樣。她送什麼,他都滿意。過了幾個月後,就要求她送這送那的。假如她送的不是奢侈的品牌,他就拳腳相向。我們勸了她很多次,這個男人不愛他,讓她及時止損。但是她一點都聽不進去,她以為自己可以改變他。
最終在他們在一起的一年左右,男方又勾搭了一個比男方大十多歲的一個有老公的女人。還直接白天當著她的面,帶到他們兩個住的地方(他們兩個,沒在一起,多久就同居了)。他跟那個女人直接就無視了她的存在,他們直接進了房間裡。最後她受不了啦,要分手。男方還要她把他之前花的錢都還給他。不然就一直不肯放手,最後我這個同事沒有辦法,就一一算好。就連他去買的套的錢,都算上去了的。最終這一年下來,那個男人才花了五百多塊。而我那個同事一個月的工資也差不多一萬左右,幾乎是月月空的狀態。最後我那個同事給了男方一千多塊,那個男人才放了手。
從法律角度上講,男女朋友交往期間為一方所支付的費用,如果沒有明確約定為借款,一般視為贈與,贈與已經完成的前提下,另一方一般無需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