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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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授霞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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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殷朝付
如果我遇到了,非往死裡打,在警察沒來之前能打多狠打多狠,我估計任何人遇到這樣的事,都不可能理智的,自己的小孩給寶貝一樣,你想想如果被搶走了是多可怕,真搶走了自己活的也沒意思了,這樣的人不打死難解心頭之恨,就算做牢也要往死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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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0後而己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及時制止就說明犯罪行為已經終止了,那麼在再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不必要的暴力行為那肯定是不對的。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我沒遇到過這種情況。不過說實話,我覺得搶孩子什麼的,被發現,打死就打死了,這種敗類,死一個少一個,死兩個少一雙。這樣的話,對於其他還想躍躍欲試搶孩子的人也會是一個威懾。
我們不像美國(不是親美,就事論事),都會持槍,有危險可以直接開槍擊退或者擊斃。很多家長,比如寶媽獨自帶寶寶的,很大情況下根本就阻攔不了那些壞人。而那種被打傷,或者逮住,甚至打死的壞人,實在是太少了。
所以我個人覺得,只要是搶孩子的,絕對是活該。不要說什麼未遂之類的,有這種念頭就是大惡之人,這樣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活,還妄想毀滅別人的家庭,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