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崔一笑
-
2 # 南京宋妮律師
一、父母為買房借錢行為,僅考慮你的表述方面來看系屬於其父母個人行為,債務不會讓你們來承擔。
二、在房產證上寫上了你倆的名字行為,該行為視為將該房屋同時贈予了你們,房屋系你們倆共同共有(截止至目前),分配的話會一人一半各佔50%。
三、婚後一方父母幫子女還貸款的行為,應當視為對雙方的贈予。但法官在判決時很可能會考慮到,男方父母出資以及婚後還款的行為而給予男方適當多分,但多分上浮比例也不會太大。
-
3 # 甜心baby149576838
男方買房子首付和房貸,全是父母還的,可是時間長了沒有證最了,咋辦,現在他們小夫妻要分手了,還有兩孩子,大的準備上初中,小的準備上小學,這事件女方要錢,能分多少給她呢,主要房子寫小夫妻的名字,後悔
朋友,不管你是什麼目的或者遭遇了什麼,我來給你說下現實當中這種情況怎麼處理的
1-首先要明白,不管誰還這貸款,房產證是誰的名字,誰才有買賣權!除非你是個十惡不赦的壞人,眾所周知才可能判決沒你一點關係!
2-公婆付錢出了首付,寫了你倆名字,這算是首付贈予,比如首付20%,這20%產權就已經確定了。貸款又是公婆還,這個明顯有還貸記錄了,所以根據一般法規分析剩下還貸80%的產權都不是你們夫妻倆的,屬於公婆,一般公婆不參與產權,要求的是賠償!就是說現在賣100萬,你得給人家公婆80萬,然後你們小兩口每個人10%產權,就是10萬。當然你這情況,我看應該是你得到賠償,產權強制判公婆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