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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倔犟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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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守藝
首先感謝你的提問。
很多朋友都在諮詢我類似問題,其實對於“房屋轉租”這類問題很普遍,但往往又難以處理好。其實很簡單,我給大家分享幾點:
1⃣:作為承租人甲、乙、丙、丁等,在租賃期間,對房子只有使用權,是沒有處置權的
2⃣:只有【產權人】才有處置權,包括對房屋的出租出售。
1,假如產權證是單獨所有,寫的老公的名字,那麼他老婆,孩子,父母等所有人有沒處置房屋的權利,除非有產權人簽署的委託書
3⃣:如果原合同沒有寫同意轉租,那麼你也是不能夠擅自轉租的
4⃣:如果原合同寫了可以轉租,那麼你轉租所籤的合同週期不能超過原合同,超過原合同期限無效,除非是房東本人同意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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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妹說電影
“房屋轉租”這類問題很普遍,但往往又難以處理好。其實很簡單,我給大家分享幾點:
1.作為承租人甲、乙、丙、丁等,在租賃期間,對房子只有使用權,是沒有處置權的
2.只有【產權人】才有處置權,包括對房屋的出租出售。假如產權證是單獨所有,寫的老公的名字,那麼他老婆,孩子,父母等所有人有沒處置房屋的權利,除非有產權人簽署的委託書
3.如果原合同沒有寫同意轉租,那麼你也是不能夠擅自轉租的
4.如果原合同寫了可以轉租,那麼你轉租所籤的合同週期不能超過原合同,超過原合同期限無效,除非是房東本人同意簽字
必須留著:
1、轉租沒有跟房東商議,私自轉租,如果出現問題一切後果有你承擔。很容易被房東發現,起訴你就慘了,建議一定要和房東商議好後再轉租。
2、和房東商議好了轉租,合同也必須留著,如果出現問題有合同,就不是你的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