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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11710548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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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UMMY
1.觸碰到了利益點,賣家產品交期,品質,沒有做到買家的要求。
2.中途產品有變動,價格調整導致雙方協商不下。
3.單方面違約,賣家合同簽了但是不想幹了,買家拖延貨款等等。
最根本的就是兩個點,利益不協調,關係沒搞好。
1.觸碰到了利益點,賣家產品交期,品質,沒有做到買家的要求。
2.中途產品有變動,價格調整導致雙方協商不下。
3.單方面違約,賣家合同簽了但是不想幹了,買家拖延貨款等等。
最根本的就是兩個點,利益不協調,關係沒搞好。
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檔案,一般情況下的銷售合同爭議的焦點一般是
1.交貨時間或者交貨期(期貨或現貨交貨期不同)延時交貨或收貨視為違約。
2.交貨數量(如果是精確到件,個,條,箱等等基本交貨數量都沒問題,但是如果交貨數量為克,米,噸這個就不好把握,好在國家有允許的誤差,一般合同規定好很少會出錯)
3.交貨地點(大宗貨物的交貨地點一般會寫在合同裡如xx港口xx站臺xx機場等等)
4.交款時間(這個應該也是最重要的一條了,以前在做銷售時現貨一般是款到發貨,期貨一般是先交30%定金,出貨夠貨上車不出廠付全款提貨。現在生意難做,估計會靈活運用了。
5.質量異議(打個比方如果定的是一批彩色鋼板,客戶拿了一塊彩色鋼板要按他的顏色做,一般都去線打色公司去打色客戶初步確認顏色後開始做。合同同時會註明:允許輕微色差。畢竟兩個批次做不出一模一樣的東西。
6.其他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可以手寫在合同裡雙方簽字蓋章就可以了。
一般會產生糾紛的就是1-5現在合同都是制式的,應該會避免大部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