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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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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96119995936
你的設問“太自私”!
“人”來到“人世間”,人“生活”的“本質”是完成“人類遺傳”!
“人”“生孩子”,不僅僅“為養兒防老”。更重要的,“人類的生殖功能”是一種“社會義務和責任”!
人類社會有全體成員組成。各人承擔相應的“社會義務和責任”!“通力合作”,讓全社會“和諧生存”。
如果有人不願“生下一代”,就是對社會“不負責任”!全社會為“你的生存”提供條件,提供“服務”!這一切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全社會各行各業,各個部門,都必須要有“一代又一代”的“接班人”!沒有“生育下一代”,“接班人”何來?你不能只顧“享受”社會人的“服務”,卻對“社會”不盡應盡的“社會義務和責任”!特別是,沒有了“下一代”,“誰”來“保衛國家”?!“誰”上前線“打仗”?“誰”來“保衛”你的“安全”!
國家,社會有權對“拒不生育下一代”的人制訂“懲罰”政策!
我認為是第二種更自私。
因為不結婚的人,是個人選擇,對社會不會造成負擔和威脅。
而為了養老多生孩子,首先動機就不純,肯定就不會下功夫教養孩子,將來這些孩子如果沒走上正道,豈不是給社會造成一定的威脅?(當然了,如果是富裕家庭,有能力養很多孩子,有能力教好孩子,那就是造福社會!)
如果因為多生孩子,導致了家境貧困,還要國家養著,這又是一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