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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豔成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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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付軍624
個人原因離職只是無法得到單位的其它補償,對工傷應該的補償沒有任何影響。
關於工傷,用工單位需要支付的資金有。
一;工傷治療期間的員工工資。
二;五,六,級傷殘的每月應得的津貼。
三;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補償的傷殘就業補助金。
也就是說,如果您是五至六級傷殘的話,辭職了,這個由單位承擔的津貼就沒有了。
其它方面沒什麼影響。
最後祝您心情愉快!
不影響,勞動者因公受傷,都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得到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第三十四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第三十五條 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以上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金是以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為前提。(成都勞動爭議工傷律師網,劉豔律師,從業十多年經辦案件上百起,編寫中小學法制教育類圖書《法制與禁毒》《法制教育讀本》等三十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