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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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邯山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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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去風平
這兩個沒辦法分開,文化是娛樂的上游行業,娛樂更商業化,更賺錢。但文化是創作為主,娛樂是複製為主。不知道這樣說你能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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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家輝53
文化與娛樂是相輔相承的,就像中醫裡的陰陽是一樣的,要平衡發展,光娛樂,娛樂裡面沒文化不長久,文化裡面沒娛樂又太乏味,不好傳承,南韓娛樂產業的發達來源於文化上的自信和經濟發達,我泱泱大國,各項事業也已經走向繁榮,未來的的娛樂也好,文化也好都將會百花齊放,因為我們有了民族自信,加油!祖國!
文化藝術產業前景更好!
娛樂業本身就屬於文化藝術產業的一種,娛樂業離不開文化藝術,文化藝術產業的表現形式就是娛樂業,兩者之間永遠不可能分開的!
娛樂業包括歌舞、曲藝,舞臺上有舞美設計、人物造型設計、小品話劇等劇本的創作等等都屬於文化藝術範疇。我不知道題主所說的這個問題的真正含義是什麼?是不是娛樂業與文學作品的前景?
這幾年媒體上一片泛娛樂化,開啟電視一定是各種各樣的選拔賽、歌手大賽,什麼季冠軍周冠軍應有盡有,把觀眾帶去了一個明星時代了!把一代年輕人的思想帶進了一個充滿虛幻的空想裡,把社會的價值觀帶進了一個扭曲狀態裡。殊不知,每個明星光鮮亮麗的背後,都是文化藝術創作者艱辛的努力,我們都被一葉障目不見泰山了!
況且,眾多在明星夢路上的人,成功者鳳毛麟角,還有許許多多的唱將、歌手還在酒吧、大街上努力的嘶吼,也有可能是為某個小型超市商業慶典換取‘半匹紅綃一丈綾’,更多的還有的半途而廢的!
話歸正題,文化藝術產業是社會發展的產物,是隨著社會發展而生生不息的,而這種泛娛樂化的娛樂業只是會當今浮躁社會的一個衍生物,這是為年輕人而來的,為這種扭曲的價值觀而來的,生命力不會久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