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曾經當任班主任多年,對學生的物質獎勵有很大的好處。對學生的物質獎勵,一個是經費開支,只有從班費中支付,或者是老師自掏腰包;另一個是獎勵方法要對頭。
具體情況有三條: 1,因人而異施獎。
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的情況各不相同。在實際操作中,部分“問題生”會認為老師制定的獎勵制度要求高、完成難度大,在他們眼中,“獎品”就是“專門”給那些“優等生”準備的。因得不到期望的獎賞,他們就會放棄努力,自暴自棄。
所以,在制定獎勵制度時,班主任一定要考慮到這些學習吃力、自我約束力較差等有特殊情況的孩子,給他們一些“優惠”政策,也讓他們體驗獲獎的成功與快樂 。2,獎勵方式多樣化。
再有效的獎勵機制,時間久了都會喪失應有的激勵作用。因此,在實施獎勵方式上老師應做到方法多樣化。
儘量採取口頭表揚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書面表揚與行動獎勵相融合等法。如,獎勵有進步的同學坐在第一排的座位上,讓他們體驗權威感。或者是打表揚電話,與家長分享孩子進步的成就感。 3,獎罰有機結合。
獎勵制度的“保鮮”,還需要懲罰教育做“調味劑”。老師可根據具體情況實施“特殊”的懲罰,例如,對於自控能力差、上課隨便說話的孩子,罰其進行五分鐘口頭演講,或寫說話心得;擾亂課堂紀律者寫說明書,說明自己不願聽課的原因及對老師的意見、建議;打架鬧事者要寫清事情的經過,闡述打架的理由以及打架後的心理變化等。
這樣的懲罰不但能讓孩子正確認識自己,還能使孩子懂得必須為錯誤付出代價,引導其從錯誤中汲取經驗教訓,達到“吃一塹長一智”的教育目的。 總而言之,老師用物質獎勵機制是一種激勵,是一種藝術。只要掌握好獎勵的藝術,獎之有方,獎之有法,獎之有理,才能使獎勵制度長期得到“保鮮”,才有利於學生的成為好學生。
我本人曾經當任班主任多年,對學生的物質獎勵有很大的好處。對學生的物質獎勵,一個是經費開支,只有從班費中支付,或者是老師自掏腰包;另一個是獎勵方法要對頭。
具體情況有三條: 1,因人而異施獎。
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的情況各不相同。在實際操作中,部分“問題生”會認為老師制定的獎勵制度要求高、完成難度大,在他們眼中,“獎品”就是“專門”給那些“優等生”準備的。因得不到期望的獎賞,他們就會放棄努力,自暴自棄。
所以,在制定獎勵制度時,班主任一定要考慮到這些學習吃力、自我約束力較差等有特殊情況的孩子,給他們一些“優惠”政策,也讓他們體驗獲獎的成功與快樂 。2,獎勵方式多樣化。
再有效的獎勵機制,時間久了都會喪失應有的激勵作用。因此,在實施獎勵方式上老師應做到方法多樣化。
儘量採取口頭表揚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書面表揚與行動獎勵相融合等法。如,獎勵有進步的同學坐在第一排的座位上,讓他們體驗權威感。或者是打表揚電話,與家長分享孩子進步的成就感。 3,獎罰有機結合。
獎勵制度的“保鮮”,還需要懲罰教育做“調味劑”。老師可根據具體情況實施“特殊”的懲罰,例如,對於自控能力差、上課隨便說話的孩子,罰其進行五分鐘口頭演講,或寫說話心得;擾亂課堂紀律者寫說明書,說明自己不願聽課的原因及對老師的意見、建議;打架鬧事者要寫清事情的經過,闡述打架的理由以及打架後的心理變化等。
這樣的懲罰不但能讓孩子正確認識自己,還能使孩子懂得必須為錯誤付出代價,引導其從錯誤中汲取經驗教訓,達到“吃一塹長一智”的教育目的。 總而言之,老師用物質獎勵機制是一種激勵,是一種藝術。只要掌握好獎勵的藝術,獎之有方,獎之有法,獎之有理,才能使獎勵制度長期得到“保鮮”,才有利於學生的成為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