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江蘇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傷。現場影片顯示,一輛寶馬車在搶道時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糾紛,雙方爭執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拿下一把砍刀對電動車車主進行揮砍,途中砍刀不慎掉落,遂被電動車車主撿起,反將寶馬司機砍傷。隨著影片被大量轉發,崑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卻遭“反殺”一事持續發酵。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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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他狼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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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刀漢劍
謝邀,在《水滸傳》中青面獸楊志臨街賣刀路遇牛二,不堪忍受牛二的無理糾纏,一刀砍倒牛二並且又戳了牛二兩刀,將牛二當街殺死!以當時牛二的所作所為確實非常招人恨,事實上牛二死後也確實沒有人為他說話,不但開封府對楊志從輕發落,而且街坊四鄰也因為楊志為他們除了一害,主動為楊志送飯,要知道在當時被拘壓而未判罪的犯人,監獄是不管飯的!楊志也博得了一個為民除害的好名聲,牛二死了白死!雖然如此,楊志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被髮配大名府,儘管被梁中書抬舉為提轄,但永遠帶上了一個賊配軍的帽子,這對像楊志這樣心高氣傲的人,是一個永遠的痛。
其實從整個事件來看,固然牛二的行為讓人無法容忍,但以楊志的武功與見識,難道殺死牛二就是當時唯一的方法嗎?首先楊志不是個土包子,當過制使,是京城出來的官,像牛二這種潑皮應該不是沒見過,為什麼會和牛二糾纏這麼長時間?只能說楊志當時腦子進水了太急於把刀賣出去了。第二,牛二不會武功,就算會點,也和楊志差的太遠,面對牛二的糾纏,三拳兩腳打倒牛二不是更好的選擇?
如果放到現在,楊志絕對屬於激情殺人,談不到什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因為牛二並沒有危害到楊志的生命,而楊志還有其他擺脫糾纏的方法,哪怕是對著牛二的褲襠上來一腳,讓他半個小時內動彈不得,也就脫身了。殺了牛二後,死刑不一定,因為牛二過錯在先,楊志主動投案自首,但無期徒刑或十幾年的重判是少不了的!
不太懂法律,但是從我的理解當中牛二雖然尋釁滋事,惹是生非,欺壓百姓,但是楊志直接殺了他,還是應該歸到防衛過當,首先,牛二沒有武器,其次,牛二雖然無賴,但是沒有威脅到楊志的生命安全,再次,放到現在,楊志屬於臨街售賣管制刀具,從哪個角度講,應該都屬於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