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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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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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默言drs
三四十年前為什麼土地沒有裸荒,只要人能站住腳的地塊都種糧食,家裡有糧,心裡不慌。
誰能料想到科技突飛猛進的今天,種糧食的變成了買糧食人,本該圍繞青山綠水發展,偏偏跑到車水馬龍的城市抬高房價,過低收入,高消費的貴人生活。
人啊人,不可思議,牢記自己的姥姥姓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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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山萬水紅富士
新修訂之前的《土地管理法》第37條針對閒置拋荒土地的處理, 是針對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後,兩年內未動工建設的土地要進行耕種,不得閒置拋荒土地。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中也只有規定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保護土地的規定,沒有針對土地拋慌的規定。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條款中,是把原來的《基本農田》改為《永久性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納入資料庫嚴格管理。原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8條也是和原來《土地管理法》第37條相配套,都是強調針對非農建設進行保護,針對農地轉為建設用地後兩年內不建的,要進行耕種,不得拋荒閒置土地。法律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沒有明確規定耕地和基本農田拋荒如何處理?
從農村實際情況來說,是沒人過問。可是可是基本農田可是
農村實際上是沒有人管的,更可恨的是,還栽上樹,嚴重的破壞了耕種環境,這種想象,在農村是沒人過問的,只有四鄰生氣,也無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