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透過相親認識一女的,在相處的半年裡這女朋友要求我買這個包包買這個口紅買那件衣服買這個鞋子,我的工資只有4500一個月,一個月給她買買買就超過三千塊,然而她什麼也沒有給我買過,連生日禮物都沒有,這沒什麼,我只是覺得只要對他好,她會愛我的。然而,一次她想要一臺iPhone x讓我給她買,當時我的積蓄都為她花光了,根本沒錢了,然而她卻發火說我不愛她了,並勒令我一週之內要給她買回來,一週過後她還沒看到,她就以我不愛她了為由跟我分手了,任憑我怎麼說她都不回頭,說連她喜歡的東西都不捨得給她買,還談什麼愛她!後來就不再聯絡,但是回想這半年我的心都在滴血啊,花了過去一年賺的積蓄到頭來人財兩空,原本想攢些錢等以後買房的首付的,結果卻……男人的壓力只有自己知道,女人永遠不會了解,因為她們不用為房子車子而愁眉,而男人卻不能,我還能相信愛情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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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86500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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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會微笑的瓶子
這一看就是綠茶婊呀,真正獨立的女人是自己賺錢自己買,你給他買,她會感動。口紅,包包應該自己買。手機你倒是可以送一個,不要超出自己能力範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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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圖南阿姨
兄弟,擦亮你的眼睛,她分明就不愛你啊
在愛情中,雙方本身就是相互的,不管是在經濟方面,還是在精神方面。
如果對方只是以你是否會給她買買買為基礎,來衡量你是否愛她,那反過來,她又是否會給你買買買呢?
大兄弟,不要在因為這個問題而苦惱了ok?人是為自己而活,你要給對方幸福,對方也應給你幸福。
當你再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啥話也別說了
盤她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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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樂呵君
那年男朋友讀研,我在他一個城市求職,年輕,收入不多,男朋友讀研有獎學金作為自己的生活費,不從家裡拿錢。然後自尊心又很強,從來不肯從我這裡拿錢。
有那麼幾天,我很想吃肉。因為每次週末是跟著男朋友在學校飯堂吃飯。於是我跟他撒嬌,嚷著:“我要吃肉,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男朋友沒得法,於是帶我去學校飯堂,打了兩份麻辣燙,把裡面的肉都挑給我吃了,自己只吃了剩下的青菜和湯汁。
當時感覺得到了很大的滿足,幸福感爆棚啊。
現在想想,當初的幸福是那麼的簡單。
當年的男朋友成了現在的老公,有了簡單幸福的家。希望我們能白了頭的時候還能互相攙扶著看夕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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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野蠻女友62
房子車子大件買不上,是經濟基礎還不行,以後可以共同努力啊。談戀愛期間如果連個包包,衣服,連頓飯都不捨得男人,還是別談了吧。
不會吧,如果一切都表現在買東西上,愛豈不是太簡單了;愛是分階段的,初期的甜甜蜜蜜,中期的鹽米油鹽雞毛蒜皮吵吵鬧鬧,到最後的歸於平靜,握住對方的手好比左手握右手,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便能明瞭對方,只能說買東西是雙方感情的一部分,並不能代表全部,這只是我個人粗淺的看法,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