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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金時代當家

    一、一方與另一方結婚前同居,屬於非法同居。

    如一方又與第三方登記結婚後,第三方有權起訴另一方涉嫌:非法破壞婚姻安全罪。

    二、一方與另一方登記結婚後同居,是合法同居。如一方主動與第三方以婚姻非法同居,另一方有權起訴一方涉嫌:重婚罪。

    如第三方勾引強迫一方以婚姻非法同居;另一方有權起訴第三方涉嫌:破壞婚姻罪。

  • 2 # 君154177930

    結婚前同居和結婚後同居有著本質的區別。

    結婚前同居,是指沒有領取結婚證而同居的情況,即使舉辦了結婚典禮,沒有領取結婚證,也不屬於合法婚姻,這種婚姻得不到認可,也不受法律的保護。

    婚後的同居是一種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的情形。1994年2月1曰以後,我們國家不再承認事實婚姻,只要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就以非法同居論。同居的雙方不具有正常夫妻權利和義務。

    結婚男女的一方,若與第三者同居並以夫妻名義同居同共生活的,群眾也公認為夫妻的;或是明知對方已婚又與之結婚的,以重婚論。這是一種刑事犯罪行為。

    無論婚前或婚後同居都不能違背婦女的意願,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否則,會涉嫌強姦。

    作為一個正常人,時刻要牢記遵紀守法,且不可圖一時之快,忘乎所以,不顧法律的權畏性,愈越法律和道德底線。要堅持走合法的婚姻之路,創造和諧美好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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