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娛樂行業似乎註定要在今年度過一個“多事之秋”,繼上個月三大影片網站聯合國內6家頭部影視公司發表宣告稱抵制演員高片酬後,“限薪”的風潮開始向綜藝節目蔓延。10月5日,有訊息爆出綜藝節目的限薪規定為“單期節目單人片酬不超過80萬元,常駐嘉賓一季節目總片酬不超過1000萬元”。一位參與過多檔綜藝節目製作的業內人士確認了這一訊息,她表示業內收到關於“限薪”的風聲已有半個多月,只是沒有公開檔案所以導致外界不知情。對於此次“限薪令”的釋出,另一檔當紅綜藝節目的導演表示其主要針對的是真人秀綜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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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眾哥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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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影視巨能聊
該限薪令只針對“綜藝”,或許短時間內有效,但風聲一過,怕是就要回到原點了!
大家知道的限薪令,是近日隨著“趙薇還款4000萬元”的訊息傳出而傳出的,是“綜藝限薪令”,也是最近炒得火熱的一條官方禁令:
但實際上,真正的限薪令並不僅僅是指綜藝,而且也並未出臺,只是大家一直在呼籲:
明星的片酬是否會受到實質影響?我認為不一定會受到實質的影響!
從“綜藝限薪令”可以看出,這對於片酬過千萬、過億的明星來說,大不了他們不參加綜藝就可以了,鉅額片酬照樣能如數到賬,只不過“記得繳稅”就可以了,或者換一個說法,如果參加綜藝,只收1000萬片酬的情況下,導演隨便給個“幾百萬的紅包”,大家也不知道吧!畢竟也出了“陰陽合同”這樣的前車之鑑,只要不被大家發現,誰又能知道明星的片酬到底是多少呢?大家覺得呢?
藝人的薪酬真的不能太高。大家應該知道南韓的物價是很高的,而南韓著名主持人劉在石的薪資一集綜藝也就幾百萬韓元(16RMB約等於2000韓元)。
有人可能認為這麼低的薪資怎麼在南韓生活,但是大家要知道一點,拍攝綜藝不是他們唯一的工作。像HAHA開了烤肉店,劉在石給幾個產品代言等等,這些都能為其帶來額外收入,包括他們參加了多個綜藝節目錄制所獲得的多個收入。
所以中國的演藝圈有必要這樣整頓一下,過高的收入只會讓演藝工作變成人人都想進入的深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