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鄭州丨潘律師
-
2 # 嘮嗑專家
租房過程中偶有意料之外的事情發生,比如房東賣房、提前不租、臨時違約等情況出現,那麼租房房東違約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
房東違約責任處理(以下甲方即為房東,乙方即為租房者)1、甲方不能提供租房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合同月租金兩倍作為違約金;
2、如果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
3、如果甲方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者扣除相應費用的租金,但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憑據;
4、甲方違法合同規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果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問題或者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甲乙雙方簽訂的租房合同無效,甲方因賠償乙方租房的一切損失。
假如雙方簽有租房合同(協議),並約定了違約金,你可以主張房東付給你違約金。
假如簽了租房合同(協議),但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根據《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讓他繼續履行或者賠償損失。一般損失金額視為押金數額。
假如無合同(協議),只要能證據證明確實是租賃關係,也可按上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