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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再婚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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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冷明貴

    沒敘述清楚,不好回答,抱歉。既然是再次結婚,證明你已經結過一次婚了,再結婚,就範了法律意義上的法定重婚罪,是要座牢的。如果上一次沒領證,僅舉行了婚禮,後因故分手欲再組家庭欲領證,這沒問題,只是你要把上一段必須處理清楚,中國二十年前就不保護事實婚姻了。如果上一段有領證,就必須先離婚,必然有離婚證或判決書或離婚調解協議書。如果婚姻關係沒解除,就開始下一段婚姻生活就構成了事實重婚罪,雖然不一定座牢,但從道德上和財產分割上以及子女撫養權上都會是致命的影響,還會有無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所以不知你想再婚卻沒離婚證是個什麼情況。謝邀請。若不妥請原諒。

  • 2 # 雅志居士

    未有"離婚證"無論雙方感情好與否這在法律上屬"婚姻存續"關係.若一方己婚與另一己婚或未婚方同居均構成刑事犯罪.按《婚姻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你同居或形式上的再婚就己犯"重婚罪行"了.雖屬自訴案件但當事方舉報法院是會受理的,依法可判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製.應處理好"前緣"再結"新歡"才是道德和守法公民!(丟失證件可婚姻登記處補辦另論).

    人間往往是"男女之情"尤"姻緣夫妻"關係"錯綜復雜""涉及面眾"皆因有雙方親族介入甚幹涉有關,但更主要還是夫妻倆人"相愛不深""患難與共"不夠!

    "清官難斷家務事""縱橫千年難釐清"可以說還是"經濟不豐裕""難抵誘惑性"是根本尤二十一世紀"商利凸顯""慾望過度"的現今社會.良方何解?一是發展經濟以滿足人們進一步的物質豐富需求,二樹精神道德良風並法律懲戒跟上,三告之近十四億的國人我們改革開放經濟發展才初有成就,不可能馬上"人人有車房,個個成大亨"的與發達國家類比.(發達國家資本積累超我們上百年並且人口還少太多).

    吾曰:兒不嫌母醜狗不棄家貧是良知結婚就應該好好過,誰都想過好即要努力更要實事求真才是應該人生!

  • 3 # 劉濤關注6666

    不可以的!國家婚姻法律講堂講過,結婚了沒結婚證,叫“非法同居”是犯罪心理,明白嗎?先在網上看看,哪一專案沒證,可以做!包括生孩子,也要有“準生證”,考試要“准考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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