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有一臺舊車,賣給個人,對方因為沒有指標過不了戶,又不肯把車退回來,車一直掛著公司的車牌,怕在外面出什麼意外,所以公司想主動登出原來的車牌號碼,這樣那車在外面發生什麼事無公司無關嗎?車牌可以登出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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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哥哥哥哥哥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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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售後服務技術總監
登出車輛必須帶車輛的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企業程式碼證和車輛一同去車管所辦理報廢登出手續,沒有車輛是不可以辦理登出業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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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汽車觀察家
最近有網友向我們提問,說單位有一臺舊車已經轉手給他人,但對方因沒有指標所以無法進行過戶,並且一直掛著公司的車牌行駛,這位網友有些擔憂這臺車若發生事故公司會不會附上責任,並且想登出本車輛的車牌。
鑑於你情況的分析:首先單位的車過戶給個人本應該將車輛所有人進行變更。若此車輛在路上發生事故或逃逸導致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有可能會附上連帶責任。因此,若此車在繼續在路上行駛,單位的負責人或法人是有很大風險的。
此外,關於公司不想冒這個“定時炸彈”又想主動登出原來的車牌號碼的問題。登出車牌號碼首先要準備的是車輛的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申請。並且有且只有兩種情況可以登出車牌,第一種是車輛過戶,第二種是報廢車輛。而這又衍生出另外一個棘手的問題。去到車管所進行登出車輛的話必須要見到原車。
若這種方法存在困難,或新車主不配合的話。必須去保險公司查清楚過戶後這臺車的交強險與車船稅等各項費用有沒有繳納完成,還需查清楚本車年檢情況如何。商業險方面第三者應該有100萬以上,若不幸發生事故,還有一份保險可以解決燃眉之急。但這種都不是長久的方法,因此約“新車主”進行談話解決車輛的所屬問題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大家在處理二手車過戶問題的時候不可掉以輕心,需引以為戒。
我只能說我們這兒的情況。你說的這種情況車輛號牌不能登出。報廢車原則上必須見車,把車開到規定的報廢部門拆解,報廢公司出具手續,拿著行車證,牌照,登記證書到車管所才能辦理報廢。
如果你用別的途徑把車報廢了,車主在路上被查,恐怕誰也擔不起這個責任,所以勸你不要想歪法。
如果當初賣車時沒有寫個轉移合同一類的,儘快找現車主寫一份吧,他一直不過戶,萬一出問題還得找你們。這份合同建議你找律師諮詢,看怎麼寫對你們有利。
我在相關部門工作,大概要求都差不多,具體你還是到車管所諮詢,別人說的都不算數,只有具體辦理的工作人員說的算,以他們說的為準,別聽不懂的人的解釋,實際操作者才有發言權。
祝你早日找到穩妥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