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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席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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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汲淘保
一般的意外險包含意外身故保險責任、意外殘疾保險責任、意外住院醫療保險責任、意外住院津貼保險責任這四項,當然了一些保費更高的專業為高淨值人群和高階商旅人群開發的意外險,保險責任要全面的多,保額也普遍較高,我們今天只討論一般意外險。至於上面四項保險責任能不能都賠付呢?也就是俗話說的能不能重複賠付呢?下面我們逐個來講。
第一,意外身故保險責任。理論上是可以重複賠付的,但是這裡面牽扯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銀保監會為了防止惡意騙保,規定了18歲一下的未成年人累計死亡風險保額不得超過50萬,包含已經購買壽險產品中包含身故責任的。也就是說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意外身故以後,能且只能最多獲得不超過50萬的保額。
第二,意外殘疾保險責任。理論上也是可以重複賠付的,只要被保險人出險時符合相關因素:比如意外保險在生效期內、符合保險條款規定的區域範圍等。
第三,意外住院醫療保險責任和意外住院保險津貼屬於報銷補償型,報銷金額一旦接近你的住院費用,接下來就不能再報銷了。兩個意思:首先作為客戶,你得先自己墊付意外住院費用,然後保險公司根據發票總計金額和報銷比例進行報銷。其次既然是補償,就是報銷金額≤你的意外住院費用總計,永遠就不會超過你的費用總計。否則就會有人動歪腦子,發意外住院醫療賠付的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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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壹保典
有的會,有的不會!
1、意外身故、意外殘疾可以疊加賠,即,三份保險都可以賠付。
2、意外醫療不可以,醫療只以最高醫療花費為限,在責任範圍內,一份一份的理賠,直到把責任範圍內的醫療費賠完就不賠了。
3、意外住院津貼,符合責任都會賠,可以疊加賠。
我是保險經紀人,忠於客戶利益和職業操守!
意外險分為兩部分,一是因意外引起的傷殘或死亡,這個買了多份是可以累計賠付的。 第二是意外醫療,帶有“醫療”的都是報銷醫院產生的醫療費用,這個是按實際發票金額賠付麼。所以兩個具體責任需要區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