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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萬物永珍

    英格蘭銀行是於1694年7月27日由倫敦城的1 268名商人創立的,當時的目的是為了集資120萬英鎊按年息8%貸款給英國國王威廉三世,以支援其歐洲大陸的軍事行動。當時,正值英法戰爭時期(1689-1697),英國政府龐大的戰爭開支,使英政府入不敷出,加上英國當時貪汙盛行,稅收短絀,英國財政陷入困境。為了彌補財政支出,英國皇室特許英格蘭人威廉·彼得森(William Paterson)等人的提議,由本來已是政府債權人的金匠們募集120萬英鎊作為股本,建立銀行,對政府放款。這一倡議於1694年7月27日由英國國會制定法案同意實行。

    儘管英格蘭銀行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中央銀行,但是在其成立的時候,並沒有充當中央銀行的意圖。英格蘭銀行在成立時是一個較大的股份制銀行,其實力和聲譽高於其他銀行,並且同政府有著特殊的關係,但它所經營仍是一般銀行業務,如對一般客戶提供貸款、存款以及貼現等。

    英格蘭銀行無論是成立的初衷,還是在以後的業務中,都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英格蘭銀行在1694年創立的時候就一直充當政府的銀行。政府雖然在許多銀行也保持有規模較小的戶頭,但是其主要戶頭是在英格蘭銀行。這些戶頭包括中央戶頭,即財政部戶頭,還有國民貸款基金戶頭、國債專員戶頭和其他附屬戶頭。政府的各項稅收和其他收入的財政部戶頭開設於此,政府的各項支出也來源於此。當政府資金短缺時,英格蘭銀行保證馬上進行資金融通,如直接對政府放款、為政府發行國庫券和各種長期債券等,。到1746年止,英格蘭銀行已經借給政府1 168.68萬英鎊。除此之外,英格蘭銀行還代理國庫和全權管理國家債券。英格蘭銀行在發行國庫券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替政府開價招標、進行配發、發券收款,併到期負責清償;還透過國庫券經紀人,每天進入貼現市場買賣國庫券,調節市場,以穩定短期市場利率。

    1946年《英格蘭銀行法》將英格蘭銀行國有化,使它變成了公營公司,徹底改變了它自1694年以來儘管不斷向政府貸款和與政府緊密合作,卻一直保留的私營銀行的身份。它不再是為本身牟取利潤的私營銀行,也不再在私人部門業務上與普通銀行競爭。該法案還終止了英格蘭銀行在名義上的獨立性,使其成為國家機器的一個組成部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這個訊息爆炸的時代自己很迷茫,思想是否會被這個社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