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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蟲佛繫心態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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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電影愛生活
首先要看怎麼判。
1、一般醉駕不是團伙作案,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7日。
2、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審查時間為7日。
3、批准逮捕後,就會一直羈押在看守所直至法院宣判。
4、攝入量若是沒有超過150毫克,可以選擇取保緩刑。
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前,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一起關押在看守所的,
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後,如果是有期徒刑緩刑,回看守所收拾東西,然後回家。
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後,如果是拘役,並且剩餘刑期不足三個月的話,會留在看守所,直到刑滿釋放。剩餘刑期超過三個月的話,會分配到監獄。
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後,如果是有期徒刑,並且剩餘刑期不足三個月的話,會留在看守所,直到刑滿釋放。剩餘刑期超過三個月的話,會分配到監獄。
被監獄拒收的人,一般還是留在看守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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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律師李一平
你說的醉駕,在刑法上叫做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會判處拘役刑。根據刑法總則,拘役刑期在1到6個月。會有幾種可能:
案發後被拘留、逮捕的,法院判決時,判決刑期減去羈押天數,剩餘刑期在3個月內的,在看守所服刑;剩餘刑期超過3個月的在監獄服刑。
案發後被取保候審的,法院判決刑期在3個月內的,看守所服刑;超過3個月的,監獄服刑。
看守所裡都是隨機分配的,沒有特定的這個房關的醉駕的,那個房關打架的。所以一個房間裡有殺人犯,盜竊的,打架的,詐騙的販毒的啥都有。
一般看守所都有過渡房,就是新人進去學習規矩的地方,頭三天坐板背監規,就是別人可以靠牆坐,你只能盤腿坐在大鋪的中間。一週之後再調到普通監室,那可能會讓你乾點活,每個看守所都不一樣。
現在看守所環境都還算不錯,家人也不用太擔心,也基本沒有打架的,大家都在合計自己的事,只要聽話沒人欺負你。家人可以往看守所存點錢,在裡面買吃的和一些日用品,也需要送點換洗的衣服。錢不用太多一個月1000塊夠了,每週的花費都有上限的,必定是強制執行機構,不能像酒店似的隨便花。如果家裡人沒給存錢,那隻能吃水煮菜了,但主食量夠保證能吃飽。一般一週能有一兩次加餐,能看見肉。在裡面的人走兩個極端,大部分上火便不出來,吃的也少所以能減肥。另外一小部分心大,裡面也沒啥運動反到胖了。
心態好點,醉駕一般三個月以下。認錯態度好的先進去七天然後取保,等法院判完回去把剩餘的天數補齊。如果沒取保法院判完基本刑期也就完事了。
吃一塹長一智吧,個人認為醉駕是最不值得的,為了省點代駕錢,或者是喝大了逞能,自己有了刑事案底以後工作孩子當兵政審都有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