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關係中的男女錢款往來,到底屬於借款還是贈與?一對情侶戀愛期間,女方先後以開設餐館、炒股為由向男方借款總計42.2萬元。分手後,男方要求返還,但女方認為該款項是兩人戀愛的共同支出以及男方對其的贈與,不同意返還。雙方鬧上法院後,男方提供微信記錄證明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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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淡人生一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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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1076104696
告訴某些貪心得女人,沒做好結婚的心理準備,就不要準備白花男人錢。不要打著找物件的晃子,收刮男人的錢,花了你也得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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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請叫我大飛
這是必須要要回來的,只要這種層面的問題一推到社會上,讓社會當裁判的時候,裁判也知道,有好多女人在看著呢,所以他們即使再偏袒這個女性,也要給社會上大部分女性上個課,不能夠隨時接受男人的資助,就是你付出了貞潔與青春都不行。這樣做是在保護女人,感謝裁判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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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安欣
證明這男子精明,後來女子需謹慎!到時候奉獻一生,說不定你還要倒欠他的。
這姑娘也不厚道,不能結婚,就不要收人家那麼多錢財。分手了,等別人打官司要回去,丟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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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隻哈羅單車運營小哥
自阿里旺旺在淘寶平臺運營後,阿里巴巴只採用阿里旺旺的聊天記錄作為重要的申訴輔助,也就是說任何交易聊天記錄在阿里巴巴產生都將被阿里巴巴視為證據鏈條的一個環節。微信高速普及的今天,微信聊天記錄被重視起來,任何通過微信發出去的紅包或者轉賬出去的款項及產生款項的相關匹配聊天記錄被視為合法的輔助證據,也就是說微信聊天記錄並不是證據,只是輔助證據,它的合法合理性要綜合證據進行判斷才能確定是不是有效的證據。微信平臺聊天記錄是具有法律保護的,是合法的證據輔助鏈,其他聊天工具也可以提供作為輔助證據,但不一定就有效,要視請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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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是大山之巔
個人覺得男同志有做記錄的習慣,有利有弊,好的是好記性不去爛筆頭,重要事情不會因為時間相對較長搞忘記。但對於敏感的親人可能會有顧忌,在交往中不好真心實意吐露心扉,可能產生隔閡影響彼此交往。
當然女同學而言,即便是男女朋友,大幾十萬的錢還是要管理好,最好為了彼此婚姻後的生活存起來,共同經營好小日子,不能拋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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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小明律師
電子證據規則五月一日以後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啊,而此前的實踐中一般來說也會認可,但必須解決如下問題:明確的物件,相互身份沒有異議,能達到證明目的,在原始載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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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周箱子丫y丫
這個男人算聰明瞭,希望每個男人向他學習,給那些女同胞提個醒,戀愛期不要貪戀男方的錢財,如果愛情是用錢買來的,你們的婚姻也不幸福的。
男友開始沒多慮,大大方方搬米米,先後四十二萬取,親自交到女手裡。不過資訊沒刪掉,完完整整存手機。
豈料平地風雲起,男女不久鬧分歧,最終曲盡緣分散,分道揚鑣互不理。男子自然把錢要,這是全部的家底。
女子居然人賴痞,拒絕返還說歪理,謊稱部分是贈與,還有部分是開支。目的不想還一分,全部獨吞歸自己。
不久法院依律判,四十二萬實屬借,限定女子一月還,否則強制執行起。女子這下把頭低,枉費一場白心機。
男女未婚在一起,多為錢財起分歧。所以凡事多注意,二是二來一是一。贈是贈來借是借,一清二白要明晰。
官憑印來民憑據,各位一定要牢記。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起。為人行事心縝密,自然小人不可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