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財務報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財務報表。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1)合併資產負債表;(2)合併利潤表;(3)合併現金流量表;( 4)合併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5)附註。
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確定:
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透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人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1.透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2.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4.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合併財務報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財務報表。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組成部分:(1)合併資產負債表;(2)合併利潤表;(3)合併現金流量表;( 4)合併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5)附註。
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確定:
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透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人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1.透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2.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4.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