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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是十月初一

    我覺得沒辦法相處可以分開過日子:

    感覺女方太傻了,跳河避免被打。水火無情,如果就這麼去了,年老的父母,幼小的孩兒該怎麼辦。男人肯定不是第一次動手了,第一次動手的時候就要給他教訓,不要輕易原諒他。然後找警察,婦聯尋求幫助

    然後男的太過分了,打女人的男的都沒有出息。日子過不下去離了就好,你打的人也是她父母掌心的寶。父母把女兒交給你,是讓你疼的,不是讓你打的。

  • 2 # 藍色天空綠地

    完全不必要打架,打架能解決問題嗎如果一方要離而另一方不願離那也只能找出原因加以解決而想透過打架迫使另一方不離就適得其反。

  • 3 # 手機使用者55724444898

    如果遇到暴力男、要麼拼個你死我活讓他以後不敢再動手,你都不要命了還怕什麼,愣的怕橫的,橫的還怕不要命的呢。要麼趁早離開脫離苦海。千萬不要一顆樹上吊死。

  • 4 # 都市暖男1

    首先感謝評論邀請:以我個人看,一,離婚不成街上互相毆打,一方可能言語中激怒對方,然後開始動手至互相歐打或其他因素…… 二,作為女方怕打跳河,是否有想過自己的命和父母及孩子,既然你命都不想要了,還怕什麼?為何不起訴法院。 三,女人愛的,不是打的,應該互相關心,互動包容,這才是真正的過日子,強扭的瓜也不會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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