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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彩15044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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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輕雲淡之女子
對於問題:房屋買賣定金交給中介,賣方未收到定金,賣方違約需要雙倍賠償嗎?回答肯定是:賣方如違約,雙倍賠償給買方。
首先,從問題中的“定金”就可以肯定,此套房產的買賣已經簽署了雙方協議,也就是房屋買賣合同。
一般的房產買賣,在收取定金的時候,由中介負責約好雙方面籤。賣方收取買方的定金數額寫入合同。
簽署了正規的中介買賣居間合同,買方支付給賣方的定金,都是監管在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開收據給買方,簽名處是寫代賣家收取定金。之後,中介公司會寫同等金額的賣房保障金收據給予賣方。
中介公司監管定金,就是預防賣方有隨行漲價違約行為,或者其它因素。導致房屋買賣無法正常進行,買方的定金難以追回。
這筆定金監管在中介公司,直到所有的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辦理完成,中介公司收回賣家的保障金收據,並全額放款給賣家。
所以,賣方不能以為自己沒有收到現金,以此為理由可以違約不賣,或者二次出售。
如果選擇違約,賣家一定會雙倍賠償違約金。如果賣家即違約又不賠償,買家有權力上訴法院,爭取相應的賠償。這樣的結果就是,此套房源在沒有結束糾紛的過程中,是不能再次出售。(分享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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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In169547941久居
既然有中介介入,那麼定金合同是需要買方,賣方,中介方三方共同簽訂的。而定金由中介代收保管還是由賣方收取是要商談好的。談好才簽定金合同,而定金合同一旦簽訂就是具有法律效應以及履約職能的。若出現單方面違約,也行按照當時簽訂定金合同擬定的違約情況由違約方向守約方做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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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追夢2475754
這種事情是這樣操作的,首先業主是簽了字的。也簽收了買家的定金收據!也就意味著合同成立生效,為什麼又沒拿到錢、有一種可能就是,業主又把錢交給中介,簽了一份定金保管書。由中介保管、上海有很多公司這麼操作過,有些房有問題的或者產權上面有糾紛的,為了保障定金安全都是用的這種方法!但賣家違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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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屬於中介違約,理論上來說應該索賠,中介收了定金應履行職責,如果中介不履行可以向消協投訴,屬於不誠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