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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歌物業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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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神老王成都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11月4日收到回函:接到讀者投訴後,主要領導立即安排分管領導與濱河西路社群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聯絡該小區物業管理處,就投訴問題進行了溝通。湖濱佳園小區於2010年交付使用,由於咸陽市供電局於2019年6月26日對湖濱佳園小區使用者改造更換為智慧電錶,在公共用電部位實際安裝7塊電錶,原電費0.68元/度(含公攤),現電費0.4983元/度,依據咸陽市供電局2019年7-9月實際執行電費清單,公共部位每月用電量的平均值經實際測算公攤電費為0.1340元/平方米,該小區實際收0.13元/平方米,物業公司在門口公示欄進行了公示,但是被撕毀,現物業公司在客服部辦公室進行張貼公示。
根據今年9月1日起實行的《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服務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提供房屋、配套設施裝置以及相關場地日常管理、維護保養、綠化養護、衛生保潔、秩序維護以及安全防範等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的服務向業主收取的費用,以前的收費標準是“物業收費+電梯費+公攤+其他”,現在是把所有收費合在一起了。所以物業公司收取的公共能源費是合情合理的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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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粵港澳大區翟經理
這種收費不合理 。所謂的公攤面積已經全部算到業主的物業管理費之內。物業管理處當時簽定的物業費是多就是多少。在沒有更改物業合同之前是不能多收一分物業費的。物業費簽定的10年或者1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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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小僧快報
小區物業收取公攤水電費是合法的,一般情況下,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方式為業主單獨繳納,但部分小區的物業公司會將公攤水電費納入物業費中,這樣收取時會更加方便。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小區內綠化地、道路、走廊、樓梯及樓等區域都為業主共用區域,因此產生的費用需由全體業主公攤承擔,若業主有異議,可以到當地的住建部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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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安樓觀
公共耗能費一般有以下幾種:1、公共照明電費2、電梯執行電費3、水泵(包括汙水泵)執行電費4、樓宇輪廓燈照明電費5、通訊機房執行電費6、綠化用水、用電費用(包括噴泉、流水景觀等等)7、消防系統用水、用電費用8、安防、門禁、攝像頭等裝置設施執行費用9、公共區域維修時產生的水、電費用10、高壓執行中產生的電壓損耗
一般在物業管理費測算的時候,物業公司已經把能耗費諸如小區內的,路燈電費,樓宇門的電費,公共場合的電費,以及綠化範圍內的水費,以及門衛室,監控室等區域的水電費等能耗,已經核算在物業費裡了,因此物業公司另外增收能耗費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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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梅來去
從2017年起,我市已取消物業資質辦理,物業公司和普通企業一樣,不再需要專門辦理資質,不存在行業准入了。因此,物業企業的收費只要在提供服務國家標準範圍內即可,而且必須徵得業主同意,如果要漲價也必須業主同意,業主委員會也可隨時更換物業公司為自己服務,物業公司優勝劣汰,業主滿意將成為物業企業唯一服務標準。
回覆列表
這個與各地方政府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裡相關內容有關。如界定管理費不含公共能源費,則公共能源費(公共電費水費,電梯執行電費等)可按分攤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