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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北日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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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律師石雄飛
我不想說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我從實踐經驗來分享。提供證據晚了分幾種情況,第一種超過舉證期限當庭提交的證據,第二種開庭時補充提交的,第三種開完庭後提交的證據。一味以超過舉證期限不予質證是會吃虧的,超過舉證期限的證據的認定在於法官,而不是在於你,你不質證不代表法官就不採用!現在大陸是沒有嚴格的舉證期限規則的,而且很多規定是有例外的。所以對於第一種的策略就是辨識該證據的重要性,一方面提出超過舉證期限,一方面提出質證意見。對於第二種和第三種,很多是因為庭審情況補充提交的,而且一般法官都會允許你補充提交!所以完全沒有必要跟法庭對抗!
一般來講,民事訴訟都規定了舉證期。一般應當在規定的舉證期內提交證據。
作為原告方,提供證據晚了怎麼辦?
對於原告來說,逾期舉證本身就是對於法庭秩序和對方當事人的不尊重。因此,如果原告提供證據晚了,要誠懇向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表示歉意,客觀說明預期而舉證的原因和理由,主動要求承擔責任,這樣方能得到對方的諒解。
對於被告來說,原告逾期舉證,對本方是利好的事情。遇到這種事情,牌在自己這方,可以好好利用這張牌:
第一種做法要說明原告方逾期舉證是對法庭秩序和對方當事人的不尊重,要求原告作出合理解釋。
第二種做法,要求法官對原告的逾期舉證行為進行罰款。
第三種做法,要求法官不予採納原告的證據。
第四種做法,可以以此為理由,要求原告方在訴訟請求方面作出讓步。
以上回答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