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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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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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桔子
如果你沒有什麼特殊情況我是不建議辭職的,不想幹這個工作為什麼在投簡歷的時候沒有想好呢,個人感覺這種行為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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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共享人才
一般的單位企業都是有試用期的,而且在試用期間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每一家的單位和企業的規章制度都不一樣,面試的時候應該具體都說清楚這些的,就算工作一天也要辦正常的離職手續,根據單位的規定進行辦理離職手續;
若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期間需要提前三天提出離職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與用人單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也可按協商內容時間提前離職。
若真的考慮好離職的話,建議書面表達會好一點,也可以直接和領導談談你的想法,你的原因。
祝好運!
容我分析一下:
原因一,看來你是個比較挑剔的人!
原因二,要嗎就是你應聘時對方沒講清楚或者是自己沒聽清楚工作的性質等!
既然你要離開,
建議:嚮應聘者說明情況,要想冠冕堂皇就得“裝”就說都怪自己應聘時沒聽清楚!現在不想做了這類的話,當然你還得說些感謝的話!
至於同事嘛,他們是不會在意的,最多會有人覺得你是個怪人,再無其他!
所以,你可以不觸及任何人的感觀,從而瀟灑離去!!!
愚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