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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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理醫生張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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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日新訊息
:對於精神疾病來說,很多的病人,是沒有自知力的,就是認為自己沒有病的,所以的話,就是會出現拒絕就醫的一個情況的了,所以的話,這個要考慮強制性的就醫的了,才能幫助的了,一般的話,是可以考慮請警察的幫助的了,也是可以幫助控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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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13996802586
精分病人沒你們想象的那麼可怕!百分之百對自己的行為都能把控,做起事來比“正常人”有分寸。把事說嚴重了,其實是給小人轉空子罷了。欺騙你忽悠你,使你有話無法訴。說了也沒人相信你,只有自己相信自己。超越身邊看不起你的人,把他們永遠丟在後面。不過說了是要練的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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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9246528604195
不能強行。必須根據病人特點,儘快用哄哄騙騙的辦法把騙到正規醫院精神科,醫生診斷了,開始用藥就好辦了,強制辦法會使病情加重的。比如:你的什麼人在醫院我們去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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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盛4158
家庭中有精神分裂症患者帶來負擔是非常沉重的,醫治的責任肯定就落在家庭親屬身上,可以從親屬中找2個身強力壯的年青人把患者送到醫院治療。若能斷定是精神分裂症,家中親屬也可直接到醫院取藥服用,藥服用一階段後,等到情緒穩定一些後再把患者送到醫院做全面檢查治療。
這個問題問得好!
在2015年中國《精神衛生法》頒佈實施以前,一般都是由家屬和當地精神病院聯絡或求助,由醫院派車配備醫護人員患者去家裡把病人接到精神病院住院治療;
但現在不同了,《醫師法》和《精神衛生法》明確規定:
醫生不得在“非執業地點”從事醫療活動;
只有三類人有權利和義務將精神病人強制性送到精神病院:
1.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一般都是患者家屬;
2.病人所屬地行政部門,比如當地村委會和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
3.當地公安部門或派出機構如派出所。
第一種情況是家屬求助親朋好友把病人強制送到精神病院;
第二種情況是病人家屬找不到人可以求助當地所屬地行政部門;
第三種情況是當地公安部門(比如110)有義務幫助患者家屬把病人送到精神病院。
後兩種情況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違法;
同樣,如果精神病院派人去病人家裡接病人也屬違法行為。
這就需要廣大精神衛生機構認真學習《精神衛生法》,千萬不要再應邀去病人家裡接病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