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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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ongZ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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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世雄4
因為光速是光波的相速,而不是光子(粒子)的速度。即光速不是向量,不是一般的速度概念。因此光速不滿足向量的疊加法則。順便說明,相對論的速度疊加公式不成立。原因是匯出該公式的洛侖茲變換不成立。同樣,相對論的速度也不是物理學中的速度概念,它在確定的參攷系中不是確定的值,它同樣不滿足向量疊加法則。而向量概念和疊加法則是物理學和數學證明是正確的,並且能經受實踐檢驗。而相對論的速度疊加公式與實踐不符。具體詳見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王世雄著的《時空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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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維特根斯坦
這個問題要想搞明白,還是要看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其實我們所說的疊加其實就是低速運動下的伽利略變換!
簡單舉個例子,你坐在一個時速一百公里的火車上,如果你在相對火車運動的方向跑動,在地面的觀者則來說,你相對於地面座標系的速度就是疊加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疊加的含義!
但是由於各種物理現象,特別是邁克爾孫墨雷實驗證明以太不存在後,愛因斯坦經過他自己的研究,提出了狹義相對論和推匯出洛侖茲變換,提出光速不變!
這裡的洛侖茲變換為什麼不叫愛因斯坦變換?就是因為不是他首先發明的,而是洛侖茲首先提出的!
其實光速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這個光速是指太Sunny,月亮光,電燈光,手電筒光,汽車車燈光,都沒有搞清楚,一座房子還不知道基礎的位置在哪裡,怎麼能找到房子呢?
光速C約等於30萬公里/秒。總覺的光速C的概念不明確,這個光速C是指什麼光呢?假如選定一種有資料可查的光,即汽車照明燈具發出的光,由於汽車燈光能照多遠有資料可查。光速C約等於30萬公里/秒。由於現在大量使用汽車燈光,光的照明功能就被清楚表達出來。網上覆印:"大多數車燈的近光燈照射距離是30-40米左右,遠光燈的照射距離是100米左右。 如果照射距離太近,晚上開車所能看到的距離也近,不利於行車安全。 如果照射距離太遠,因為光照強度有限,整個前方的道路都會顯得不明亮,地面上低矮的物體和坑窪地方會看不到,也不利於行車安全。"如果按照車燈只能照射很短的路程,車燈1秒照亮100米,2秒還是照亮100米,1小時還是照亮100米,無論車燈開多久,都只能照亮100米,如果按光速30萬公里/秒計算,30萬公里1秒,60萬公里2秒,90萬公里3秒,一一一一一一隻要車燈有足夠的時間,車燈可以照亮到宇宙的邊緣,所以光速30萬公里/秒是與事實不符的定義。光速C約等於30萬公里/秒無法解釋汽車燈光:照射的距離。對於光速測量的方法應該是科學家想象出來的方法。最近在讀測量光速的旋轉齒輪法,認為這只是光在兩個 定點來回運動,不能產生出超出定點的距離。用這樣的例子,有火車站A與火車站B定點距離1000公里,無論火車在兩定點之間怎樣以不同的速度作來回運動,都無法改變兩定點距離,計算得出如2000公里的距離,這2000公里距離在這樣的測量方法中是不存在的,光速用兩定點來回運動測量得出的超出實際距離,也是一種沒有存在的距離,是無法證明的說法。
⭕️定點A一一一1000公里一一一⭕️定點B
速度✖️時間=距離,距離➗時間=速度,
在測試過程中,距離是不變的因素,速度是可變的因素,無論速度如何改變都無法改變定點距離,產生超出定點距離的另一距離。
光速1秒約30萬公里,30萬公里就是距離,這30萬公里距離,無法在很短的兩定點距離來回運動獲得。
假設:火車每小時以100公里,1000公里,2000公里,速度前進,
100公里速度✖️10小時時間=1000公里距離。1000公里速度✖️1小時時間=1000公里距離。2000公里速度✖️0.5小時時間=1000公里距離,這一式換算成時速,1000公里距離➗0.5小時時間=2000公里速度,這2000公里距離是不存在的,計算速度是以單位時間作基礎,在兩定點距離小於單位時間通過的距離時,使用單位時間計算就是增加了定點之外的距離,但這個增加的距離已經超出整體的範疇,再如某一個人的手臂只有1.5米長,無論伸縮多快都不能超過1.5米,都不能得到距離超過1.5米的限制,如果手臂1秒鐘伸縮10次,寫作:1.5米✖️10=15米,但這15米不能代表手臂能伸出15米,同理光速測試是使用來回運動,不能代表光能直線前進約30萬公里/秒的距離,只能說明在兩定點之間的一個速度,超出兩定點,這速度沒有存在任何意義。
假如測試是以座標原點開始,一直到10公里處定點反射,那麼可以展開光通過的運動。
⭕️光由座標原點開始向前運動➡️到離座標原點10公里外反射定佔,速度=距離10公里➗時間,然後光向原點回來,與原點重合,距離為零,速度=距離0➗時間=0,如此繼續,測試光從來沒有走出10公里處。
網路影印:下面介紹的是旋轉齒輪法測量光速。(1849年費索成功使用此方法測得光速)
在晴朗的夜晚,在十公里(反正越遠越好,前提是望遠鏡能看清,當年實驗時是8公里)外放置一面鏡子。點燃一隻蠟燭,調整鏡子角度,讓燭光恰好被反射回來。為了讓光不要發散的太厲害,肯定要使用一些光學透鏡進行聚焦,這些細節就不提了。
接下來就是非常精彩的實驗了。
在燭光與鏡子中間擺放一個大齒輪。大齒輪的每一個齒都能恰好擋住燭光,而齒之間的縫隙又能透過燭光。高速轉動齒輪,這樣在遠處的人看來,燭光就是在高速閃爍,一會亮一會滅。
現在讓觀察者站在齒輪後面,透過齒輪縫隙來觀察遠處鏡子的反光(可以架個望遠鏡調好焦距,透過齒輪邊緣上的某個點瞄準鏡子)。
光反射回來的時間是確定的,但是齒輪的轉速是可以調整的。發出去,反射回來,這個時候齒輪也轉了一個角度。某些轉速下,每一次燭光反射回來,都會被觀察者面前的齒輪恰巧擋住,這樣觀察者根本看不見鏡子裡的燭光;而在另外一些轉速下,每一次燭光反射回來,觀察者面前恰巧都是齒間的縫隙,觀察者就能看到反射的燭光。
隨著轉速改變,觀察者會看到,鏡子中的燭光忽明忽暗。觀察者看到鏡子反光全滅的條件是
[公式], 式中[公式]代表觀察者對準的齒輪位置與燭光對準的齒輪位置之間的相對角度,N為齒的數目,n為任意整數
齒輪的轉速是容易測量的,我們只需要測量相鄰兩次看到反光全滅時齒輪轉速之差就行了,即
[公式]
即可確定光速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