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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響魚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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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物課堂劉老師
禁止獵殺的動物包括以下:
1、我們國家的動物: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有名錄)
三有保護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有名錄)
2、外國的動物: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有名錄)
解釋以下,大家通常對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比較有概念,熊貓大象雪豹,絕大多數大型獸類都包括,還有丹頂鶴、褐馬雞等等珍稀鳥類,還有一些蛇啊蛙啊,蝴蝶什麼的,珍稀的動物一般都不常見,一般人想獵殺也沒什麼機會。
容易出問題的就是“三有保護動物”這塊,一共有1700多種,有相當多比較常見的,包括癩蛤蟆(中華大蟾蜍)、烏龜、白鷺、野兔等等,常見到很多人跟本不知道獵殺它們也算觸犯法律。
對於“三有動物”,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只違法,捕捉20只以上就是犯罪,50只以上就屬於重大刑事案件。
對於“三有動物”,如果有人舉報,警察一定會管,不要存僥倖心理。
為什麼呢?因為野生動物差不多都是被禁止獵殺的,除了常見的並不稀有的野生物種,所以我們可以理解為,只要是國家保護動物都是禁止獵殺的。
這是一個非常老的話題了,雖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禁止但還是有人知法犯法,有些人在捕殺穿山甲野雞等來成為餐桌上的美食。大象!這個應該眾所周知,象牙可是非常值錢的,很多不法分子都是為了得到動物身上的某部分而獵殺動物,再比如各種動物的毛皮、熊的手掌、鹿的角、鯊魚的魚翅等都是不法分子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