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我特意查詢了相關資訊。其基本情況是這樣的——
李某原本與死者孫某家是親戚,曾經關係比較好。不但互有走動,而且還曾經互相幫助。
然而,自從孫某的土地被調整給另一戶農民,另一戶農民又與李某互換土地後,兩家的關係出現了惡化。其原因是孫某在以前耕種農田時在地邊上種有幾棵樹,而孫某的土地在調整出去後也沒有刨掉,而李某現在互換得到這塊兒土地後影響了自己種莊稼。
其實,這些問題原本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但李某擅自將孫某的樹皮給剝掉了。為此,兩人鬧到了村委會,並經村委會進行了調解。對於調解結果,雙方都表示滿意。然而,李某又擅自剝掉了另一棵樹的樹皮。從而導致矛盾激化。8月30日下午,孫某的女兒、女婿拿著柴棒找李某“算賬”不成,反被李某將孫某夫婦及一個女兒打死,將另一個女兒打成重傷。李某因此而逃跑,被公安機關通緝。
至於李某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想必大家都清楚,畢竟打死人是重罪,自己恐怕也“小命難保”。如果李某當初能冷靜地思考這種糾紛的話,怎麼會得到今天這樣一個結果?——幾個人的性命都要丟掉!
樹木種在地邊上,是肯定會影響長莊稼的。尤其對於玉米來說,影響最大。做為孫某,應該知道自己的樹會給李某的莊稼造成損失,所以,應該主動給予李某一定的補償。而李某應該念起親戚的情面,姿態高一些。如果感覺自己吃虧太大,可以透過村委會進行解決,但不能隨便剝掉人家的樹皮。這樣做也是非常不妥當的,甚至是不道德的。但不管怎麼說,樹皮剝掉了也就剝掉了,在村委會調解處理以後再剝人家的樹皮就是極為不對了。這分明就是欺負人家孫某。
而孫某遇到這種情況後缺乏冷靜的態度,不但沒有積極地去找村委會再次處理此事,而是讓自己的女兒、女婿拿著柴棒去尋釁滋事,結果,釀成了大禍。
在農村,經常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鄰里糾紛。希望出現糾紛的各方當事人都能理智地去處理糾紛,決不能意氣用事,用打打殺殺的方法去處理糾紛。否則,悲劇就會不期而至,讓自己後悔莫及。
綜上所述,這件事情的起因很簡單,也就是樹木對莊稼的影響。假若雙方都能理智一些,這場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然而,雙方都缺乏了理智,從而釀成了大禍。
關於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我特意查詢了相關資訊。其基本情況是這樣的——
李某原本與死者孫某家是親戚,曾經關係比較好。不但互有走動,而且還曾經互相幫助。
然而,自從孫某的土地被調整給另一戶農民,另一戶農民又與李某互換土地後,兩家的關係出現了惡化。其原因是孫某在以前耕種農田時在地邊上種有幾棵樹,而孫某的土地在調整出去後也沒有刨掉,而李某現在互換得到這塊兒土地後影響了自己種莊稼。
其實,這些問題原本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但李某擅自將孫某的樹皮給剝掉了。為此,兩人鬧到了村委會,並經村委會進行了調解。對於調解結果,雙方都表示滿意。然而,李某又擅自剝掉了另一棵樹的樹皮。從而導致矛盾激化。8月30日下午,孫某的女兒、女婿拿著柴棒找李某“算賬”不成,反被李某將孫某夫婦及一個女兒打死,將另一個女兒打成重傷。李某因此而逃跑,被公安機關通緝。
至於李某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想必大家都清楚,畢竟打死人是重罪,自己恐怕也“小命難保”。如果李某當初能冷靜地思考這種糾紛的話,怎麼會得到今天這樣一個結果?——幾個人的性命都要丟掉!
樹木種在地邊上,是肯定會影響長莊稼的。尤其對於玉米來說,影響最大。做為孫某,應該知道自己的樹會給李某的莊稼造成損失,所以,應該主動給予李某一定的補償。而李某應該念起親戚的情面,姿態高一些。如果感覺自己吃虧太大,可以透過村委會進行解決,但不能隨便剝掉人家的樹皮。這樣做也是非常不妥當的,甚至是不道德的。但不管怎麼說,樹皮剝掉了也就剝掉了,在村委會調解處理以後再剝人家的樹皮就是極為不對了。這分明就是欺負人家孫某。
而孫某遇到這種情況後缺乏冷靜的態度,不但沒有積極地去找村委會再次處理此事,而是讓自己的女兒、女婿拿著柴棒去尋釁滋事,結果,釀成了大禍。
在農村,經常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鄰里糾紛。希望出現糾紛的各方當事人都能理智地去處理糾紛,決不能意氣用事,用打打殺殺的方法去處理糾紛。否則,悲劇就會不期而至,讓自己後悔莫及。
綜上所述,這件事情的起因很簡單,也就是樹木對莊稼的影響。假若雙方都能理智一些,這場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然而,雙方都缺乏了理智,從而釀成了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