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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還沒有進行責任認定,對方卻要錢而不去處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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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神經質神仙

    隨他啊,愛處理不處理,報警,報保險,坐等定責,你的責任就讓你保險賠,你無責就銷案。

    他不處理是他的事情

  • 2 # 駱駝老房

    對方顯然碰瓷嫌疑。一是報警,如果有傷情還要叫救護車。二是保險公司報案。三是自己不掏一毛錢(墊付也不掏),即便是自己全責,那也是對方到你的保險公司報銷。只要你做到報警、報案、傷著送醫,你的義務和責任就如數盡到了,不含掏錢(哪怕是墊付)喲!

  • 3 # 交通事故專業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綜合各方面的證據,才能確認事故責任的劃分,包括車檢檢查,酒精測試,證件核對,現場碰撞痕跡,監控,證人證言等資料,每個地區的辦事流程及承辦案件時間都有所不同,詳情可諮詢事故管轄部門。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有人員受傷,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司機或者車主墊付醫療費用,但基於人道主義,可以墊付一部分醫療費用給傷者就醫,一方面可以避免傷者的傷情加重,另一方面可以緩和兩者之間的關係,以便日後的賠償調解。如果肇事車輛購買了交強險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在事故發生後可以找承保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優先墊付10000元作為傷者的前期治療費用,如果傷者傷情嚴重,可以同保險公司協商按照預估責任繼續進行墊付,保險公司是有一個墊付機制的,只要發生事故時司機方沒有違規情節,車輛正常年檢,保險公司就可以墊付。至於司機墊付的費用可以保留墊付的醫療費用單據或者由傷者方出具收到墊付費用的收據,以便日後在保險理賠時一併處理。

  • 4 # 法律法規知識

    最好不要墊付。

    首先,從法律層面來講,並無規定需要你來墊付。假設傷者經濟困難,確實需要墊付,也是救助基金的責任。

    其次,救助基金是按照機動車繳納的交強險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相當於我們在買車險的時候已經繳納了救助基金的費用,此時為何要再墊付?

    第三,墊付沒有任何意義。一來很難獲得對方諒解。處理過交通事故的朋友都知道只有到最終商討賠償的時候,多賠點才可能取得對方諒解,提前給錢獲諒解?沒戲。想多瞭解的。二來,很有可能竹籃打水。因為你給的錢是沒有任何證據的,萬一對方賴賬,自己不就白白損失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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