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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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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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腳汽車
事實只有少數天才才能尋找漏洞,張子強就是透過漏洞脫罪,消耗的精力不如去大陸投資,如果有這才能不如做律師,律師是採用英國的拉丁語體系,難度巨大,美國是有免費請律師的,每幾個案件就要一個法庭勒令免費處理一個,對富人有利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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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滴入魂AAA
有差別是肯定的, 本身香港和大陸的採用的司法體系就有差別,不同的環境也造就了不同的體系,總體來說還是Sunny的,忘好的方面發展的,港片為了效果,會把一些事情誇張,影視化,目的是增加娛樂性,可觀賞性,非常有利於富人也只是個別現象吧,純屬個人意見
不是說香港的法律有利於富人,而是富人有能力請到好的律師根據合法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為自己爭取到合法的權利,不管是取保候審還是其他的,都是在正常的法律程式中進行的,這個是沒有區別的。
而窮人的話,一般都不懂怎麼法,又沒錢請好的律師,而自己的合法權利又不知道怎麼維護,所以只能是執法機關怎麼弄怎麼來。
所以富人在面對法律問題的話,天生就有優勢,畢竟有懂法的人來幫自己解決。這個不分香港還是大陸的。
其次,一個案件是否能開罪是根據執法機構掌握的證據來的,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使你是富人,即使你能請到好的律師,這個都是沒用的。
而香港的法律體系是最重於證據的,你證據上有漏洞,或者證據不足,都能有理由讓律師鑽空子為自己開罪。
就比如,周立波案件,周立波絕對是犯法了,但是美國執法機關由於辦案流程並不規範,而且掌握的證據並不確鑿有漏洞,即使周立波真犯罪了,也沒辦法定罪,周立波最終還是會無罪。如果真證據確鑿,周立波早就判了。
而在我們國家,由於人口多,司法體系其實也並不是很完善,再加上其他原因,在證據並不完善的時候,更多的以一種“類推”的方法在判案,以前很多錯案就是這種情況,不過隨著中國司法體系不斷完善,這類情況已經很少了。
所以,不管是美國、香港還是大陸,一切都是以證據為主,證據確鑿有錢並沒什麼用。如果證據不充分,有錢人的律師的書不是白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