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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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煙如夢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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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成994
為人父母者,生而不養,老不育幼;為人子女者,老而不贍,任其自然。法雖如此,奈何法亦無德,明也、運也,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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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踏平坎坷1
這樣道德淪喪,沒有責任心的人有必要認他嗎?賭輸避債,遠走他鄉,就算他犯的一個錯誤,情還能原。但在錯誤的基礎上又再成家,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更不能原諒!
天作孽,猶可恕。人作孽,不可活。他在這十年當中就不想想自已犯的錯誤,給家人造成了多大的傷害,生他養他的父母,同甘共苦的妻子,成長中需要依靠他的孩子……他不但不為他犯的錯誤感到羞恥和不安,還在外面再次成家,給家人造成更為嚴重的二次傷害,這樣的人還叫人嗎?
十年後還有臉跑回家,真不知道羞恥二字怎麼寫的嗎?他即然不顧家裡人的死活,在哪裡避債成家的,讓他滾回那裡去。那有義務贍養這樣沒有人性,豬狗不如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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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閃閃de紅星
因人而異,如果你兒女是重感情在乎親情的人,可以不和你計較你過去的所作所為會照顧你,法律上也規定兒女善養父母。如果你兒女已經不在乎你生育之情的話,你自己還是自己照顧自己吧!人要別活的太自私,只知道索取!
哈哈,跑題了,但是不打算更改了
我認為應該養。如果孩子的父親充分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為什麼不該養呢??父母照顧我沒長大成人,為的是什麼呢?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的犯錯誤,犯了錯,改正了才是最難能可貴的,錯了就該,下次別再犯錯。
不該養的觀點、應該是賭博欠債,外面躲了很多年才回來,其實他已經知道錯了,有家不能回,有孩子不能看,他的心裡也很難受,或許他想過一死了之,可是他捨不得,不是怕死,而是捨不得家裡的孩子,妻子,父母。浪子回頭金不換。現在的社會有很多賭博輸了很多很多錢的。(我在這裡說一句,昨天已經過去了,明天會更美好,用你的雙手打拼出一個美好的未來,加油!!你一定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