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人莫說羞處,打人莫打痛處“這句話我理解的意思是,不要拿人家的短處、缺陷說事,也不要落井下石,做人得給自己留條後路。
至於這句話對不對,我覺得還得看情況。平時與人交往時,我們應按這句話說的那樣,儘量不要去傷害他人的自尊心,不要觸碰人的痛處。而只有這樣才能與他人愉快的交往,
但是有時候我覺得打人就得打痛處。我前天看了一部電影叫《不再沉默》。這部電影主要講的是女主角因長期吃一種非配方的藥而導至了腎功能損害得了尿毒症。為了讓更多的人不再被這種藥傷害,女主角決定起訴這個藥的生產商。可是官司打了幾次,她都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了。這就是因為她打人沒打到痛處,雖說她是正義一方,可是沒有戳中要害,所以只有敗訴。後來她的代理律師終於找了這個藥品的缺陷點,也就是痛處,終於為女主角贏得了這場不可能贏的官司。
那這個例子就說明,如果我們去做一件事情,不能直擊要害,那麼你就是花費再多的時間與精力,都是無功而返。而只有當你捏住對方痛處、要害,你才有勝的可能。這讓我想起諸葛亮罵王朗,當時諸葛亮直指王朗要害:吾素知汝所行:世居東海之濱,初舉孝廉入仕;理合匡君輔國,安漢興劉;何期反助逆賊,同謀篡位!罪惡深重,天地不容!天下之人,願食汝肉”!這句話簡而言之就是:你就是個狗漢奸,罪不可恕。本來挺能說的王朗氣得是當場噴血而死。試想一下,如果諸葛亮當時還考慮什麼“說人莫說羞處,打人莫打痛處”,那麼最後吐血而死的可能就是他自己了。
所以我認為,“說人莫說羞處,打人莫打痛處”這句話用在朋友交往那是金句,要是用在對儲敵人上面,那可能就是害了自己了。
“說人莫說羞處,打人莫打痛處“這句話我理解的意思是,不要拿人家的短處、缺陷說事,也不要落井下石,做人得給自己留條後路。
至於這句話對不對,我覺得還得看情況。平時與人交往時,我們應按這句話說的那樣,儘量不要去傷害他人的自尊心,不要觸碰人的痛處。而只有這樣才能與他人愉快的交往,
但是有時候我覺得打人就得打痛處。我前天看了一部電影叫《不再沉默》。這部電影主要講的是女主角因長期吃一種非配方的藥而導至了腎功能損害得了尿毒症。為了讓更多的人不再被這種藥傷害,女主角決定起訴這個藥的生產商。可是官司打了幾次,她都因為證據不足而敗訴了。這就是因為她打人沒打到痛處,雖說她是正義一方,可是沒有戳中要害,所以只有敗訴。後來她的代理律師終於找了這個藥品的缺陷點,也就是痛處,終於為女主角贏得了這場不可能贏的官司。
那這個例子就說明,如果我們去做一件事情,不能直擊要害,那麼你就是花費再多的時間與精力,都是無功而返。而只有當你捏住對方痛處、要害,你才有勝的可能。這讓我想起諸葛亮罵王朗,當時諸葛亮直指王朗要害:吾素知汝所行:世居東海之濱,初舉孝廉入仕;理合匡君輔國,安漢興劉;何期反助逆賊,同謀篡位!罪惡深重,天地不容!天下之人,願食汝肉”!這句話簡而言之就是:你就是個狗漢奸,罪不可恕。本來挺能說的王朗氣得是當場噴血而死。試想一下,如果諸葛亮當時還考慮什麼“說人莫說羞處,打人莫打痛處”,那麼最後吐血而死的可能就是他自己了。
所以我認為,“說人莫說羞處,打人莫打痛處”這句話用在朋友交往那是金句,要是用在對儲敵人上面,那可能就是害了自己了。